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春节寒假期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3 11:22:52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85 打印本文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和春节

寒假期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治安全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我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现就做好期末、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 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查找学校综治安全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立足超前防范,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 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针对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学生安全特点,结合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学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一是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寒假期间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加强动态监管,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二是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校要根据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占用或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不畅、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切实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校要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警示教育,提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排查整治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行为,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打击学生非法飙车、用车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校车安全监管,禁止校车“带病”上路或违规运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全面开展学生上下学方式排查,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提醒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和摩的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四是开展校园领域“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整治。积极组织排查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校园贷”的线索,清理各类校园贷款小广告,支持鼓励在校师生向公安机关提供“套路贷”线索和证据。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力抓好“断卡”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反诈宣传,增强师生反诈防骗意识,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重大实效。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措施到位

各校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一要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各校进一步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确保安全措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二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各校要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指派专人,落实陪护、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寒假期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研学等活动,杜绝安全隐患。三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各校要积极部署风险隐患排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立即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不断强化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法治教育、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引导化解,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和控制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事故案件的发生。四要常态化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各校要注重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法治课、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活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正确维护自身利益。要积极邀请法制(治)副校长到校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协助处理校园欺凌、学生纠纷、校园周边隐患等问题。要定期开展学生、教职工及周边人员等人群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动态和敏感信息等,一旦发现情况,及早化解,避免矛盾纠纷升级为校园欺凌。要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清缴活动,防范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五要加强食品与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新冠肺炎、流感以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开展学校食品与卫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水质检测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紫外线灯等装置是否存在异常,操作使用是否规范等。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校要根据学校特点和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能力,系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教育各校要在期末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踩踏、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寒防冻、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要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教育孩子拒绝驾驶或乘坐超标电动车、改装电动自行车和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不乘坐非法营运和超速、超载车、船等交通工具。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平台各项任务收尾工作。本学期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工作教师授课、学生完成作业时间及应急演练上传工作等各项任务即将截止,还未完成的学校务必要尽快完成,确保各项完成率均达100%。寒假期间充分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公共安全课程教学,积极组织参加“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四是要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短信平台、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提醒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将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用火用电、防盗防骗、食品卫生、交通、防欺凌、防溺水等事项,掌握离校期间学生的动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或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家中,防止发生意外。学校要在学生中建立互相联系的网络,加强学生相互之间的安全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假期的安全信息。要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考试成绩,并加强同孩子沟通,对孩子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使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五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今年来全国各地学生自杀事件多发高发,各校要切实引起警醒,全面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政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落实“一事一专班”“一人一案”等工作措施,提供在线咨询、心理知识、心理案例、心理访谈等服务,针对性做好心理辅导疏导,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心理适应的技巧,培养适应环境和调控心理的能力。加强人文关怀,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主动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利用空闲时间与孩子多交流沟通及陪伴,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学校及班主任反映,家校携手防止学生极端事件发生。

五、强化值班值守,切实做好护校值班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将根据有关的规定,依法追究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校要认真安排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内容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要求)于2021年 1月20日前报送我局执法检查股备查。

各校在放假前必须对期末各项综治安全工作进行梳理,妥善合理安排,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为落实2020年度学校综治安全各项工作,即日起我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各校再次进行全面安全督查,各校应根据《2020年鲤城区学校综治安全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泉鲤政教〔2020〕42号),严格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综治安全工作台帐和各项安全设施,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寒假期间,联合检查组也将适时对各学校安全及值班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电话检查。请各单位务必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我局将于新学期对各校落实值班等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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