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校、中职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本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全省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1〕1号)等文件要求,针对冬春季特点,聚焦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寒假返乡、留校管理、春季开学)“三个环节”实际,推动压实“四方”责任,督促落实“五有”要求,守牢疫情防控校园防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专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方式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关挂钩联系县(市、区)、高校和市直(属)学校督导工作的通知》(泉教防控办〔2020〕48号)要求,对照挂钩联系县(市、区)、高校和市直(属)学校一览表(见附件),由市教育局领导带相关业务科室分工作组对挂钩联系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和市直(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深入挂钩联系单位实地查看、问询、抽查等方式,指导各地、各校落实近阶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各工作组按照督导三个阶段时间按排,于每个阶段督导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组工作汇报。
二、督导检查阶段安排及重点内容
(一)寒假放假前督导检查阶段
督导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22日,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各校1.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强化校园科学防控,严把校门关,严控聚集性活动,落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范落实教职员工“应检尽检”、复学学生“适时抽检”的核酸检测频次。2.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重点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两案九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措施。3.持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全链条无缝对接的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和联系,主动对接属地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教育、卫健、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对学校食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4.科学合理制定寒假放假方案。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按照“错峰错时、分批分次”原则,避开春运高峰,拉开时间差,科学制定寒假放假离校工作方案。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强化离校师生员工的活动轨迹管理,确保“人人可追溯,全程有对接”。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示、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寒假放假相关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告知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鼓励返乡所在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留校过节,不要回乡,倡导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开学校或者家庭。5.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各地各校要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选择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引导食品采购人员和加工人员掌握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工作期间做好防护措施。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落实“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早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校园出现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依法依规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启动线上教学预案。
- 寒假放假期间督导检查阶段
督导检查时间为2月1日至2月10日,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各校6.做好假期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寒假期间,要求学校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师生员工信息台账,严格落实留校师生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管理制度,持续关注师生员工身心健康,落实心理排查疏导等措施,妥善安排好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严格校门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亮码测温。对快递包裹实施统一管理,科学规范做好外包装消毒,指导留校师生接触后及时做好自身清洁消毒,拆卸的快递纸箱等包装物垃圾规范处理,严防疫情由物传人。持续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7.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和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收发处理文件,精准及时报告动态,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师生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主管部门
- 春季开学前督导检查阶段
督导检查时间为2月22日至2月28日,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各校8.及早谋划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因应疫情形势变化,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科学安排好学生返校前后教学活动,做好线上线下教育教学安排、实习实训安排、居家学习安排等预案。9.加强春季开学前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返校人员信息登记,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加强全体返校人员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返校人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史等情况,确保健康台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真实准确。严格落实返校人员健康管理。对境外及高中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教职员工(含食堂、保洁、保安、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返校前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加强每日体温检测和可疑症状监测,严禁带病带隐患上岗。严格落实后勤保障人员校外活动监管。督促相关人员不参加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创造条件安排后勤保障人员住在学校内并进行封闭管理。10.落实常态化防疫开学准备。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开学前保障学校各项防疫物资供应。学校做好体温检测、校园防疫消毒以及教师工作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储备。要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公共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对校园内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对学校供水设施、饮用水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学校洗手设施等他运行正常。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又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二)参加督导的各个科室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督导工作;要加强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联系,做好统筹协调,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帮助基层学校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督导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治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底线思维。对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联系人:宋世杰,邮箱:twyyk@qzedu.cn,电话:22767196。
附件:机关挂钩联系县(市、区)、高校和市直(属)学校一览表
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