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
学校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绿化美化校园工作,着力提升师生生态文明素养,现就开展2021年学校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
各校要充分利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世界动物日、世界海洋日、中国水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多形式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推进校园绿化美化行动,开展师生植树护绿、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大气和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清洁家园、保护环境”行动,树立“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理念,劝阻不文明行为,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自觉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营造整洁、清新、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二、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
各校要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参观实践等,在教育教学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身边的、日常的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与劳动实践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树木、花卉等种养知识学习和实践,鼓励学生承担校园绿化养护任务,增强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和能力。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色绿植搭配,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水平,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完善校园绿色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
三、营造绿色校园文化氛围
各校将生态文明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刊校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借助“两微一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风尚,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各学校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与开展“公共生活好言行”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加强与环保、林业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力推进学校生态文明教育。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