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15:27:21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318 打印本文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抓好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7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通知》(泉教安〔202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校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结合近期安全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现就防范易发问题、消除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校门口管理落实。各校要会同公安机关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完善“护学岗”制度,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要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实施错峰上下学,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区域,避免人员、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聚集停留。要强化学校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抓好安全防范建设落实。各校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摸排安防设施建设的短板和缺口,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确保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年度工作任务100%达标。各校要加强保安员队伍建设,优化保安员年龄结构,加强反恐处突应急处置能力,正确使用、摆放隔离防护设施,使安防设施用得上、用得好。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安保人员队伍专业素质,强化物防、技防设施设备使用指导,逐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应用,提升学校安防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抓好风险研判机制落实。要结合本校安全形势,深入分析历年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师生非正常死亡数据,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师生提供安全风险提示。要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建立重点人员管理台帐,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心理辅导,做好帮扶关爱,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学生实施不良或极端行为。要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协助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置机制,发挥未保联盟作用,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社会关切,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校闹”事件。

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校要以学校周边河道、易滑坡的山体等地质环境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做好预防应对工作。要对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的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摸排,提请属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禁。各校要定期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内施工场所、危旧房屋等重点区域,以及电梯、消防、水电、燃气、防雷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重视加强图书馆(室)隐患排查,切实考虑图书馆(室)楼板承载力,对设在教学楼高层的图书馆(室)立即整改、责令搬迁。要规范电动车管理,严禁在教学楼、师生宿舍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五、抓好校园欺凌治理落实。严格按照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教基厅函〔2021〕5号)、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平安办〔2020〕14号)、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平安办〔2020〕3号)要求,周密部署、强化领导,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全面排查,发挥班级学生班干部、安全员作用,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和纪律处分、训诫、转入专门学校等惩戒措施。对遭受欺凌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要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引发的舆情,要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六、抓好重点领域治理落实。各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完善学生和幼儿候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制度,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春雷”行动的通知》(泉道安办〔2021〕19号),主动加强与道安办、交警等部门联系,配合推进“农村学校周边安全小工程”,即一套限速标志、一块警告标志、一组禁停标志线、一条减速丘。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加强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防止性侵害事件发生。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学校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七、抓好安全各项制度落实。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学校认真梳理涉及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缺失的,要迅速制定;制度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学生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欺凌、暴力、虐待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案)或举报。要严格落实教育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审查制度,探索推进对在任教育从业人员开展犯罪记录信息审查制度。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要建立事故倒查分析制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倒查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20〕12号)要求,深入开展事后调查分析,深入剖析发生原因,认真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分析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各教育部门备案。

八、抓好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各校要完善与相关部门协同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警校合作。要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健全涉校涉生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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