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15:34:45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04 打印本文

泉鲤政教〔2021〕37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临近夏季,天气逐渐变热,为抓紧、抓实、抓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完善工作预案,丰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协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我区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分析。各校要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形势专题会议,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校防溺水工作重点、难点、弱点,提出具体防范要求。

(二)推进工作部署。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学校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岗位责任。

(三)抓好宣传教育。各校要把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或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或宣誓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四)开展隐患排查。各校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行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治到位,做到对单销号;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针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并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

(五)落实安全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教育学生熟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危险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六)强化家校联系。家校联系工作为防溺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方式,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 

(七)突出重点管控。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上、放学途中安全管理,提醒家长做好护学工作,特别是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学生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八)加强联防联控。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协调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要以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本校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 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即日起,凡是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同时附报《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并于3日内报送本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三)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实效。 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凡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校于2021年4月7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到区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并分别于5月26日、7月26日、9月26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11月1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2385175,邮箱:lcjyzf@126.com 。

附件: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幼儿)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幼儿)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年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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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回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其他方式(请在□处划√)的方式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已认真阅读了一封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

 

学    校: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               

 2021年    月    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安办、区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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