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9-20 14:54:10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497 打印本文

泉鲤政教〔2021〕124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中小学

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 〕32号)《泉州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师〔2021 〕152号)文件精神,现制定《鲤城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 〕32号)《泉州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师〔2021〕15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措施

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举措,分阶段有序推进工作。2021年8月底前,健全领导机构,畅通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完成机制自查;至2022年3月,完成问题自查自查并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一)开展对照自查。各校要按时有序组织开展对照自查。通过管理机制自查、问题自查自改、严肃处理通报、警示教育等举措,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将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名教师。区教育局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各学校也要确保举报渠道公开并保持畅通,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引导教师以案为鉴,强化震慑作用。区教育局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建立师德“黑名单”,及时通报查实的典型案例。

(二)加强工作检查抽查。区教育局将组建专项检查组,选取部分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根据收到的问题线索及各校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办理或直接调查核实,对问题多发、整治不力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对专项整治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问责所在学校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师德教育。各校要结合5月份部署的师德专题教育,持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行为准则。各校要运用典型案例和各地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每所学校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召开1次师德警示教育大会,校长要从严管理并规范本校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校外兼职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二)层层明确责任。学校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规定人人皆知、承诺书人人签订、责任层层压实。要加强对顶岗合同教师的管理,将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和《准则》要求纳入与顶岗合同教师签订的用工协议之中,明确每位教师师德师风纪律要求及有关责任。

(三)强化建章立制。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违规)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把有偿(违规)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作为师德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兑现、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及时总结

各校要定期对每一阶段的工作全面梳理分析,总结成果,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并及时按要求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不走样、不变形,落实到位,成效显著。

(一)报送举报渠道。各校于8月27日前上报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并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公布,并不定期抽查是否保持通畅。

(二)报送线索统计。各校应每季度(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3月20日前)报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2021年查处的案例。

(三)报送工作报告。各校应分别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违规案例和工作报告由各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本(刻录光盘)报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联系电话:22376551电子邮箱:qzlcjyrs@163.com

 

 
   

附件:1. 鲤城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

 

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问题线索统计表

 

 

 

 

 

 

 

 

 

附件1

 

鲤城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

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劲松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吴燕孺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蔡  挺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许景阳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派驻教育局

纪检组长)

黄志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耿璞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 林翠竹 (区教育局副校级督学、党委办主任)

李维瑜 (区教育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车卫东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高燕燕 (区教育局人秘股副股长)

陈  殷 (区教育局人秘股副股长)

何雅真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吕忆川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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