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2起涉及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并引起各级领导、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坚决遏制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较为稳定,又临近岁末年初,道路车辆和学生出行活动增多,交通安全形势复杂。各校要切实认清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的理念,将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学生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持续下降。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引导。
一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各校要利用好这个重要节点,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设安全主题班会课,校长(段长)每学期下到班级听取一定课时的安全主题班会课,指导、督促提高主题班会课质量。利用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选乘正规客车、公交车,不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车辆,以及违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教育学生注意骑车安全,严禁并排骑车、载人、闯红灯、逆行、打闹等行为,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骑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摩托车;教育学生注意步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远离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不要进入“视觉盲区”。二要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安全专题家校联系,通过微信群、安全平台短信提醒、发放《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推送、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安全。采用各种创新手段,强化家校联系,重点加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家长精准引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三、排查隐患,强化校车管理。
在9月“双随机、一公开”校车抽查结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校车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运营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超员超速行为等,逐车、逐人进行详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防止校车“带病”上路;针对省、市、区交警部门通报情况,对相关校车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要求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校车驾驶人尽快处理,期间不得驾驶校车。
四、严守“关口”,强化规范管理。
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标志),避开学生上、放学和课外活动时间;所有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备,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
五、联防联控,强化综合治理。
各校要主动对接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对县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区主干道)沿线校园按照“一校一策”制定交通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增补完善;对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采取“微循环”、临时解除道路管制、借用周边闲置空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校门口上下学交通组织方案;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护学岗”制度和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严格落实学校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值守制度。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