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文〔2021〕63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增进身心健康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体育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市委有关重点专题部署要求,助力健康泉州和体育强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为打造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发挥积极作用,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泉州篇章。
到2025年,建成具有泉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市民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健身设施举步可就,健身组织充满活力,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指导普及有效,融合发展成效凸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实现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以上,带动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45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启动海峡体育中心第二期工程建设。实施体育惠民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提升工程,支持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办公设施、工业厂房、仓库等城市空间和场地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体育综合体。梳理利用城市和乡村空闲地、山体水域、公园绿地、山线水线绿道,闲置厂房、仓库、办公楼建筑等空间及设施资源,优化布局健身步道、骑行道及各类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器材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加强城区、县城、乡镇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化建设改造,提高适老化程度。各级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场馆等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室外健身设施。提升城市新区建设品质,力争每个新区规划建设1个体育公园或全民健身中心;结合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鼓励和支持增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的督导,落实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运营管理。推动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功能和运营效率。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实施硬件设施改造建设,逐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体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财政局、卫健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地震局
充分发挥世界遗产名片效应,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平台,积极开展球类、徒步、登山、广场舞、骑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推动举办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棋类等民俗民间传统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群体赛事格局,构建多人群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常态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推动打造市、县(市、区)级全民健身示范项目、示范单位,注重“互联网+体育”应用,打破传统线下比赛的时间和地域限制,鼓励举办覆盖全人群的线上赛事活动,开拓新时代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线下赛事活动。
全面推动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满足“一老一幼”健康需求,推进“老年人体育强市”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新一轮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普及推广适老健身休闲项目,丰富老年健身服务;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足开齐体育课,建立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体育活动机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提倡推行工间健身操,举办社区运动会等群众性赛事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开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办好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运动会。挖掘本土原创赛事,重点打造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海丝生态”系列赛事,徒步、马拉松、定向越野等“世遗寻迹”系列赛事,武术、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海丝民俗”系列赛事,帆船(板)、皮划艇等“海上泉州” 系列赛事。培育海丝沿线国家品牌赛事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2~3项、自主品牌赛事10项以上。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突出大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功能,积极承办和开展各种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善遍布城乡、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健全“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组织架构。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市、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的发展,继续推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和乡镇、村落全民健身站点建设。
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引导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市级体育协会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文化、体育赛事、人才培养等国际交流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民间体育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
健全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发挥其在服务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打造特色品牌赛事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与地方高校合作,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运动损伤预防、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依托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支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线上健身指导,积极探索体育特派员进乡村(社区)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全民健身站点等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探索以购买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支持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健身服务站点,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开展。普及疫情常态化下线上科学健身方法,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
支持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际、国内品牌形象塑造,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兼容创新发展升级。聚焦体育用品产业优势,融入更多体育元素,加快体育运营、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体育服务业发展,引导资本与优质项目有效对接。完善体育产业发展基金使用办法,建立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后备名录库,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积极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开发户外体育旅游、民俗体育旅游、体育康养旅游、滨海体育旅游、体育工业研学、体育文化研学等产品体系。推进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的规范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持续发挥各级足球协会作用,建立健全校园、专业、职业、社会“四位一体”的足球发展体系,争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体育局、科技局、文旅局
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赛事和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衔接与整合,建立健全校级、县级、市级青少年(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赛事体系。推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兼)任体育教师的入职通道。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组织评定60所以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创新省队市办、市队县办、县队校办等模式。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促进体育教学与竞赛体系深度融合。
推动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加强对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推进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探索体卫融合“泉州样板”。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运动康复中心、运动康养基地等体卫康融合实体机构。
加快体旅融合。充分发挥泉州山海、江河等自然资源优势,推动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露营地等运动项目设施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泉州世界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闽南文化、海丝等资源优势,打造徒步、骑行、定向、大众马拉松等系列赛事,促进赛事体验与文化体验和旅游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示范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医保局
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强化全民健身激励,积极推行国家标准的运动积分体系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体系。加大对民族民间民俗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南少林武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传承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依托海丝文化交流工程,加强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发挥泉州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优势,积极探索新一代闽台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活动,加强传统武术、龙舟、宋江阵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市体育局、文旅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团市委
三、重点工程
(一)体育惠民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提升工程
以补齐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公共体育服务品质为重点,以公共体育场馆、智慧体育公园、口袋健身公园、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等为项目载体,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加强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改造,显著提升群众健身条件。至202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8个以上智慧体育公园、300个以上口袋健身公园;新建40座以上基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配套室外场地120个以上)、新建30个游泳健身场地、300公里各类健身步道;足球场地达到每万人0.9块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体育局、教育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泉州文旅集团
(二)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工程
夯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创建协调机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方案和评选指标,积极争创国家、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市、区)。支持晋江市、南安市和永春县争创国家、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鼓励其他县(市、区)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人社局
以建设“数字泉州”为契机,运用互联网、云计算、5G、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体育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打造以健身电子地图、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健身指导等事项为核心的综合信息化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体育信息资源的共享,推进办公协同化、管理信息化,提升体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体育场馆在人脸识别、场地使用、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数字办
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以社区为基本环境,探索体卫融合新模式,开展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推动建设至少4个试点社区。探索组建体卫交叉专家团队,推进“体育机构+社区机构+医疗机构”建设,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肿瘤患者和老年人群开展慢性疾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手段干预。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健身养生保健方法,探索开展“运动健康促进联合行动”,指导和鼓励社区进行运动健康咨询。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体卫融合门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卫健委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和考核。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和保障责任,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助力健康泉州和体育强市建设。2025年,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全民健身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并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将发展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落实体育发展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体育局
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注重体育人才智库、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单项体育协会开展裁判员培训,扩大体育专业人才队伍。推动通过直接引进、公开招聘、挂职等办法,畅通体育管理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保障全民健身工作有充足的专(兼)职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人社局、教育局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维护修缮和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标准。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机制,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公安局、应急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附件:1.“十四五”期间泉州市全民健身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2.体育惠民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提升工程目标
任务表
附件1
“十四五”期间泉州市全民健身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主要 任务 |
实施项目 |
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提品质 |
1 |
公共体育场馆 |
推进德化县霞田文体园“一场两馆”建设,规划建设安溪县公共体育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体育场馆项目,推进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落实公共体育场馆项目规划。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全覆盖。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 |
2 |
智慧体育公园 |
推动各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公园项目覆盖老年人、中青年、少儿等全人群健身活动需要。到2025年新建8座以上,力争建设10座。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 |
|
3 |
口袋健身公园 |
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利用“金角银边”及现有各类可用土地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到2023年新建口袋健身公园300个以上。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城管局、泉州文旅集团 |
|
4 |
老年人体育 健身设施 |
新建村级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设置健身、棋牌、乒乓球、台球、书报阅览及办公等功能用室,配套室外门球场、气排球场及其他老年人健身项目场地。到2025年新建40座以上活动中心,配套室外场地120个以上。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市老体协 |
|
5 |
健身步道 |
依托各县(市、区)山线、水线、绿道、森林公园、住宅小区等现有资源,规划新建各种健身步道、自行车步道、轮滑(滑板)步道。到2025年新增健身步道300公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
6 |
游泳健身场地 |
建设各种类型的游泳健身场地,包括标准泳池、非标准泳池、拆装式游泳池、戏水池等。到2025年新增游泳健身场地30座。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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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足球场地 |
建设标准和非标准足球场地,包含校园足球场地和社会足球场地。到2025年新增足球场地70块,全市每万人足球场地达到0.9块。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体育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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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侨乡体育中心提升 |
对陈延奎体育场二楼现状进行清理,重新界定功能分区。论证改造健身步道,对广大市民无偿开放,配套公共卫生间、体质监测和休闲服务设施等,解决消防疏散和强化体育服务功能。 |
泉州文旅集团 |
|
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
9 |
全民健身 运动会 |
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平台,开展球类、徒步、登山、广场舞、骑行等赛事活动,举办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棋类等民俗民间传统体育赛事活动。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10 |
“海丝”系列 品牌赛事 |
挖掘本土原创赛事,重点打造“海丝生态”“世遗寻迹”“海丝民俗”和“海上泉州” 系列赛事,培育海丝沿线国家品牌赛事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2~3项,自主品牌赛事10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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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创新赛事举办机制 |
鼓励举办覆盖全人群的线上线下办赛机制,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参与赛事组织、运营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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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人群健身 活动 |
全面推动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等人群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满足“一老一幼”健康需求,推进“老年人体育强市”创建工作,普及推广适老健身休闲项目,丰富老年健身服务;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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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举办综合性 运动会 |
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运动会,办好泉州市运动会群众项目、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和社区(乡村)运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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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
14 |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
实现市、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继续推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和乡镇、村落全民健身站点建设。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 |
15 |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
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体育社会组织,引导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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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民间体育交流 |
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文化、体育赛事、人才培养等国际交流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民间体育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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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
17 |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 |
健全县(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探索与地方高校合作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体育局、民政局、教育局 |
18 |
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 展示 |
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线上线下健身指导,服务基层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将全民健身指导志愿服务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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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展监测活动 |
建立健全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开展。 |
||
高质量发展体育产业 |
20 |
积极引导资本与优质项目 对接 |
聚焦体育用品产业优势,融入更多体育元素,加快体育运营、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体育服务业发展,引导资本与优质项目有效对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体育局、科技局、文旅局 |
21 |
建立示范单位(项目) |
建立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后备名录库,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积极创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 |
||
22 |
建立健全足球发展体系 |
持续发挥各级足球协会作用,建立健全校园、专业、职业、社会“四位一体”的足球发展体系,争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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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
23 |
深化体教融合 |
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级、县(市、区)级、地市级的青少年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评定60所以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新高水平运动队办队模式,促进体育教学与竞赛体系融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医保局 |
24 |
推动体卫融合 |
探索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慢性疾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手段干预。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治未病干预方案、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健身养生保健方法,探索开展“运动健康促进联合行动”,指导和鼓励社区进行运动健康咨询。开展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推动建设至少4个试点社区。 |
||
25 |
加快体旅融合 |
推动运动项目设施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泉州世界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闽南文化、海丝等资源优势,促进赛事体验与文化体验和旅游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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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 |
26 |
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市、区) |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方案和评选指标,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支持晋江市争创省级、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南安市和永春县争创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支持其他县(市、区)开展申报和创建工作。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人社局 |
体育智慧服务 |
27 |
建设智慧体育服务平台 |
打造以健身电子地图、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健身指导等事项为核心的综合信息化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体育信息资源的共享,推进办公协同化、管理信息化,提升体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体育局、数字办 |
28 |
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 |
加强大中型体育场馆在人脸识别、场地使用、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数字化升级改造。 |
附件2
体育惠民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
提升工程目标任务表
(一)公共体育场馆 |
|||||||
序号 |
县(市、区) |
体育场 |
体育馆 |
游泳馆 |
|||
2020年底数量 |
2025年 新增 |
2020年底数量 |
2025年 新增 |
2020年底数量 |
2025年 新增 |
||
1 |
泉州市级 |
2 |
0 |
2 |
0 |
1 |
0 |
2 |
鲤城区 |
0 |
1 |
0 |
1 |
0 |
1 |
3 |
丰泽区 |
0 |
1 |
0 |
1 |
0 |
1 |
4 |
洛江区 |
0 |
1 |
0 |
1 |
0 |
1 |
5 |
泉港区 |
0 |
1 |
0 |
1 |
0 |
1 |
6 |
石狮市 |
1 |
0 |
1 |
0 |
1 |
0 |
7 |
晋江市 |
1 |
0 |
2 |
0 |
2 |
0 |
8 |
南安市 |
1 |
1 |
1 |
0 |
1 |
0 |
9 |
惠安县 |
1 |
0 |
1 |
0 |
1 |
0 |
10 |
安溪县 |
0 |
1 |
1 |
1 |
0 |
1 |
11 |
永春县 |
1 |
0 |
1 |
0 |
0 |
1 |
12 |
德化县 |
1 |
1 |
0 |
1 |
0 |
1 |
13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0 |
1 |
0 |
1 |
0 |
1 |
合计 |
泉州市 |
8 |
8 |
9 |
7 |
6 |
8 |
备注:因土地资源受限不能建设“一场两馆”(或“一场一馆”)的县(市、区),需规划新建至少1座全民健身中心。 |
(二)健身步道 |
|||||||||||||||||||||
序号 |
县(市、区) |
2020年底步道长度(公里) |
2025年底新增长度目标 (公里) |
分年度建设目标(公里)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鲤城区 |
80.01 |
10 |
3 |
3 |
3 |
2 |
||||||||||||||
2 |
丰泽区 |
115.46 |
20 |
6 |
6 |
4 |
4 |
||||||||||||||
3 |
洛江区 |
10.39 |
30 |
9 |
9 |
6 |
6 |
||||||||||||||
4 |
泉港区 |
49.53 |
20 |
6 |
6 |
4 |
4 |
||||||||||||||
5 |
石狮市 |
102.09 |
20 |
6 |
6 |
4 |
4 |
||||||||||||||
6 |
晋江市 |
547.89 |
20 |
6 |
6 |
4 |
4 |
||||||||||||||
7 |
南安市 |
261.78 |
20 |
6 |
6 |
4 |
4 |
||||||||||||||
8 |
惠安县 |
20.11 |
30 |
9 |
9 |
6 |
6 |
||||||||||||||
9 |
安溪县 |
27.94 |
40 |
12 |
12 |
8 |
8 |
||||||||||||||
10 |
永春县 |
200.31 |
40 |
12 |
12 |
8 |
8 |
||||||||||||||
11 |
德化县 |
118.25 |
25 |
7.5 |
7.5 |
5 |
5 |
||||||||||||||
12 |
泉州开发区 |
0 |
5 |
1.5 |
1.5 |
1 |
1 |
||||||||||||||
13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34.40 |
20 |
6 |
6 |
4 |
4 |
||||||||||||||
合计 |
泉州市 |
1568.17 |
300 |
90 |
90 |
60 |
60 |
||||||||||||||
(三)游泳健身场地 |
|
||||||||||||||||||||
序号 |
县(市、区) |
2020年底游泳健身场地(座) |
2025年底新增游泳健身场地(座) |
分年度建设目标(座) |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
1 |
鲤城区 |
26 |
2 |
1 |
0 |
1 |
0 |
|
|||||||||||||
2 |
丰泽区 |
52 |
2 |
1 |
0 |
1 |
0 |
|
|||||||||||||
3 |
洛江区 |
11 |
2 |
1 |
0 |
1 |
0 |
|
|||||||||||||
4 |
泉港区 |
6 |
3 |
1 |
1 |
1 |
0 |
|
|||||||||||||
5 |
石狮市 |
38 |
2 |
1 |
1 |
0 |
0 |
|
|||||||||||||
6 |
晋江市 |
77 |
5 |
1 |
2 |
1 |
1 |
|
|||||||||||||
7 |
南安市 |
42 |
5 |
1 |
2 |
1 |
1 |
|
|||||||||||||
8 |
惠安县 |
19 |
3 |
1 |
1 |
1 |
0 |
|
|||||||||||||
9 |
安溪县 |
32 |
2 |
1 |
1 |
0 |
0 |
|
|||||||||||||
10 |
永春县 |
13 |
1 |
1 |
0 |
0 |
0 |
|
|||||||||||||
11 |
德化县 |
12 |
1 |
1 |
0 |
0 |
0 |
|
|||||||||||||
12 |
泉州开发区 |
1 |
1 |
0 |
0 |
1 |
0 |
|
|||||||||||||
13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9 |
1 |
0 |
0 |
1 |
0 |
|
|||||||||||||
合计 |
泉州市 |
338 |
30 |
11 |
8 |
9 |
2 |
|
|||||||||||||
备注: 1.至2022年底目标数量为约束性指标,2023年—2025年目标数量条件允许可提前完成。 2.场地类型:(1)标准泳池。50米×25米标准长池或25米×15米标准短池。(2)非标准泳池。池面和水深大于或等于标准池规格,分深水区和浅水区,采用浮标或水中拦网。(3)拆装式游泳池。25米×15米、水深1.2米,配备遮阳蓬、更衣间、淋浴间、卫生间、工作间等附属设备。(4)戏水池。儿童池、水滑梯等类型的戏水池,平面形状尺寸不限,水深l米左右。
|
|
||||||||||||||||||||
(四)足球场地 |
|
||||||||||||||||||||
序号 |
县(市、区) |
2020年底常住人口数(万人) |
2020年底足球场地(块) |
2025年底新增足球场地(块) |
分年度新增建设目标(块) |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
1 |
鲤城区 |
39.6 |
38 |
3 |
0 |
1 |
1 |
1 |
|
||||||||||||
2 |
丰泽区 |
69.8 |
49 |
6 |
2 |
1 |
2 |
1 |
|
||||||||||||
3 |
洛江区 |
24.7 |
39 |
2 |
1 |
0 |
1 |
0 |
|
||||||||||||
4 |
泉港区 |
35.4 |
34 |
3 |
1 |
1 |
1 |
0 |
|
||||||||||||
5 |
石狮市 |
68.6 |
44 |
5 |
2 |
1 |
2 |
0 |
|
||||||||||||
6 |
晋江市 |
206.2 |
157 |
16 |
4 |
4 |
4 |
4 |
|
||||||||||||
7 |
南安市 |
151.7 |
169 |
12 |
3 |
3 |
3 |
3 |
|
||||||||||||
8 |
惠安县 |
78.1 |
54 |
6 |
1 |
2 |
2 |
1 |
|
||||||||||||
9 |
安溪县 |
100.4 |
45 |
8 |
2 |
2 |
2 |
2 |
|
||||||||||||
10 |
永春县 |
42.2 |
30 |
3 |
1 |
1 |
1 |
0 |
|
||||||||||||
11 |
德化县 |
33.2 |
22 |
3 |
1 |
1 |
1 |
0 |
|
||||||||||||
12 |
泉州开发区 |
3.2 |
3 |
1 |
0 |
0 |
0 |
1 |
|
||||||||||||
13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24.9 |
36 |
2 |
0 |
0 |
1 |
1 |
|
||||||||||||
合计 |
泉州市 |
878.2 |
720 |
70 |
18 |
17 |
21 |
14 |
|
||||||||||||
备注: 1.到2025年每万人足球场地0.9块,具体数量视人口增长与政策变动情况浮动,条件允许可提前完成。 2.建设类型:(1)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场地比赛区不小于90米×45 米,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和竞赛工作的需要。(2)非标准足球场。7 人制(8 人制)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 45米×45 米,可将标准足球场划分为 2 个 7 人制足球场,也可独立设置,比赛场地外须设置缓冲区。5 人制足球场,场地比赛区(划线区)不小于 25米×15 米。在比赛场地外应设置缓冲区。 |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省部属驻泉各单位,泉州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泉州市委会,市工商联。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