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方案>的通知》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活动方案》(泉鲤法普组[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查收,抓好落实。
2022年1月5日前,请各校将活动总结、简讯及照片发送至邮箱lcjyzf@126.com。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方案>的通知》(泉鲤法普组〔2021〕10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
启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12月3日,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全民普法,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鲤城“十四五”时期实现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制定了《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规划》启动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请于12月31日前报区司法局汇总;开展活动的简讯及照片,请及时上传至百千万平台(http://sfj.homlin.com/admin/;账号:lcq,密码:1)。联系人:石晶,联系电话:22355901。
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鲤城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鲤城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
活动方案
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要求。为落实《规划》要求,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法治鲤城与平安鲤城双提升,更好地服务保障“品质名城·现代都市”建设,决定在全区开展《规划》启动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12月30日,共1个月
二、宣传重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内容。
(二)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围绕区委提出的发展目标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聚焦古城保护发展,开展有关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新颁布的《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二是聚焦“品质名城·现代都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防范风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聚焦建设法治鲤城,开展有关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社区振兴、防范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活动安排
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一场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动员部署会议。总结我区“七五”普法规划成效,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二)启动重点项目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所列重点项目,由牵头单位细化宣传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街道、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的“法律八进”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三)开展法治宣传“新媒体法雨行动”。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微信公众号要加大有关“八五”普法内容的推送力度,并积极运用H5,短视频、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共同营造“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高潮。(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四)开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化“法律进企业”。组织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人员等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和政策法规宣讲,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区发改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工商联等)
(五)开展世界遗产保护主题普法宣传。以泉州申遗成功为新起点,大力宣传遗产保护等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对地方立法的知晓率,增强遗产传承和保护意识,为泉州后申遗时代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区人大、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明办、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区委)
(六)举办一期现场旁听庭审活动。选择一个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区直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现场庭审活动。(区纪委、区法院、区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工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疫情况防控有关要求举办普法宣传活动。
(二)注重统筹协调。要统筹策划启动宣传月的宣传重点和具体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精心设置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宣传阵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窗口等在公众场所播放“八五”普法宣传图片、标语、公益广告及宣传片等,设置“八五”普法宣传元素;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在频道、版面、频率等方面保障公益普法宣传任务;区委宣传部、司法局要牵头推出“八五”普法宣传专栏专题,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