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21〕2号
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科学精准、从严从紧统筹做好今冬明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全球大流行处于发展阶段,奥密克戎新变异株进一步增强了疫情的不确定性,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各地各校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落实“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疫情防控重点环节督导检查,继续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今冬明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增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健康宣传教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和图书馆、实验室、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因时因地细化防控方案。严格校门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所有入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亮码测温。加强重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严格控制集聚性活动,减少人员非必要流动集聚,不举办非必要的大型线下活动,确有必要的,要制定具体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对师生员工到省外活动的,要提前做好报批、行程跟踪、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全程管理工作,返校前要坚决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三、切实加强“两节”及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在属地统筹下,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放假、开学方案,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增强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度,加强“两节”期间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流动管理,分类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鼓励返乡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留校过节,不要回乡。原则上不出境,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加强个人防护,引导师生员工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返乡返校旅途中持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配合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健康平安过节。突出疫情防控措施温度,做好留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丰富假期生活安排,保障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积极回应师生合理诉求,及时调整优化校园管理措施。鼓励学生利用假期每天锻炼1小时,增强抵抗疾病能力,协同家长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提前做好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第3天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和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种尽种。鼓励符合条件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继续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制度,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重点人员加强核酸检测频次。
五、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卫健、公安、工信等部门和机构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应急演练,增强及时启动预案、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县级教育部门应做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疫情防控骨干人员培训全覆盖,全方位提升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收发处理文件,精准及时报告动态,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出现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报属地和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省教育厅代章)
2021年12月23日
(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