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涌泉”行动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14 08:31:48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5978 打印本文

泉教师〔2022〕157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涌泉”行动

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教育系统开展“涌泉”行动和“求贤”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涌泉”行动专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开展宣传的重要意义

    开展“涌泉”行动是我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造青年人才向往地、青年发展友好城、创新创业首选地,吸引和集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竞相涌入泉州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认识到开展“涌泉”行动对于教育人才集聚和城市能级提升的重要性、急迫性、必要性。

    二、明确宣传重点,多措并举开展“涌泉”宣传工作

    1.开展政策学习宣导。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通过专题宣讲、政策解读、组织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及时知悉和了解“涌泉”行动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利好政策,并通过系统内开展政策学习宣传,提高学校(单位)职工对政策的知悉程度,为宣传引才奠定良好基础。

    2.善抓宣传“小”重点。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及时倾听本校(单位)人才在泉工作、生活故事,善于抓住“小”故事,从小事铺开宣传,做到“小”中见大,通过开设专栏、主题宣传、交流座谈等形式,综合运用事迹报告、媒体宣传等手段,加强典型宣传,重点体现宣传故事亲切感、切身感、真实感,做好线下宣传工作,营造爱才、引才、留才的良好舆论氛围。

    3.多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政策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发挥校园网、校报、“两微一端”、宣传栏等校内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校内外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注意挖掘宣传重点和精髓,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4.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为保证政策宣传的长效性,我局将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及时公布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有关“涌泉”行动服务方面的咨询热线,同时进一步做好创业辅导和“留才”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各县(市、区)和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也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本级教育系统或本学校(单位)“涌泉”行动咨询和联系方式,及时转发和细化“涌泉”行动教育政策操作指南,为咨询对象提供快速的咨询渠道和准确的政策资讯。

    5.做好高校群体宣传

   (1)开展高校学生群体宣传。针对高校学生群体,各高校要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宣传工作,善用班级、年级微信群等宣传渠道,转发《若干措施》及相关解读融媒体作品,做好全校全员宣传,做实学院宣传,做细年段、班集体宣传,做优毕业生宣传服务,拓展校友宣传工作。 

   (2)组织高校校长开展“涌泉”行动系列访谈。根据市委宣传部宣传方案要求,我局与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将会同市直媒体组织辖区内高校校长开展“涌泉”行动系列访谈,请校长结合“涌泉”行动谈高校推出的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留泉情况等,促使各高校形成鼓励毕业生留泉机制。

  三、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序进度完成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根据部署安排,在规定时间完成工作安排任务,确保高质量开展政策宣传和涉才政策落实等工作。

   (一)政策宣导及集中宣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通过专题宣讲、政策解读、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对文件政策进行深入学习解读,同时结合本地教育系统或本单位(学校)实际做好“涌泉”行动宣传和操作指南细化,严格按要求按时推进,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深入人心、全员参与。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积极全面组织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宣传,及时开展高校学生群体宣传,面向社会公布“涌泉”行动政策咨询方式和教育政策操作指南,根据市委宣传部宣传方案要求,协同做好宣传工作。

   (二)持续宣传阶段(7月21日-11月)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加强宣传我市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开展“涌泉”行动的实践成效、特色亮点,根据市委宣传部总宣传方案,配合各地各部门共同做好集中宣传,形成宣传声势,并利用宣传声势,及时推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出台配套宣传方案,突出教育系统特色,多措并举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我局将根据市委宣传部对于“涌泉”行动宣传工作的安排,与市人社局等单位,共同组织高校校长开展“涌泉”行动系列访谈,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及时转发市直媒体的报道情况,扩大宣传范围;各高校要配合市人社局做好百所高校联动推送工作。

   (三)长效落实阶段(12月)

各县(市、区)、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要健全政策宣传长效机制,持续宣传人才“港湾计划”和“涌泉”行动相关利好政策。各县(市、区)加强单位内部的组织领导,多部门协同合作,对于涉及教育部门举措政策的,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形成政策解读清晰明确、操作指南便捷可行,聚才引才持续见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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