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明电〔2022〕97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
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制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保证,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为加强青少年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经研究,决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各中小学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邀请专家学者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际操作、司法案例进行详细解读,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把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任务,结合“八五” 普法,教育广大师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在校内开设宣传专栏,通过挂横幅、贴海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多形式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
三、举办一次主题讲座。教育政法部门将联合开展 “法治进校园”活动,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重要内容,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作《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讲座。各类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要开展主题教育,聚焦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歌曲创作、参观扫黑除恶斗争网上展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上好一堂法治教育课。各中小学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利用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同黑恶势力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健全家校联系机制,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12月20日前,请各中小学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活动相关材料及照片报送鲤城区教育局校安股邮箱:lcjyzf2@126.com。
泉州市鲤城区教局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