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16:17:21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061 打印本文

 

泉州市教育局

 

泉教体函〔202238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校,各市属中职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秋冬季是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多种传染病进入高发季,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形成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平稳,就加强全市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组织领导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提前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紧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把防控流感、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诺如病毒及出血热等传染病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学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的卫生工作培训,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聚集性病例在校园内发生。

压实防控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控属地责任,强化校地联防联控,会同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两案九制各项规定,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工作流程制度,抓实抓细流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各校要切实履行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传染病登记报告、复课证明查验和通风消毒等制度。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主动报告晨检及因病缺课追踪统计结果,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力争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必要时经规定程序批准按要求采取停课等措施快速阻断疫情的传播。

落细防控措施。各校要按照传染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严格坚持晨午检和住宿生晚检工作,做好对流感样病例的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和儿童发病及缺课动态;严格执行因病缺课学生的跟踪随访工作,做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筛查和防控,建好工作资料台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流涕、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要第一时间为其佩戴口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带患者就医或回家休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患者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同一班级出现类似症状5例以上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控制工作,不得瞒报、缓报、漏报。

开展环境整治各校要每周定期开展校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和定期消毒;教室和宿舍要定时开窗通风,放学后尽量保持教室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空调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要定期进行清洗要加强学校食堂(含学生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低温储存食品、饮用水等卫生监管,严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一旦发生流感等传染病,要在当地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控制疫情传播。

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扎实抓好预防校园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呼吸道礼仪,多吃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随季节变化及时增减衣服,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等,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流感高发期,减少外出次数,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还应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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