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鲤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02 08:56:27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7134 打印本文

泉鲤法普组〔2023〕4

中共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鲤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闽法普组【2023】2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鲤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图片、信息推送报道等材料,请及时发送至邮箱22355911@163.com,区司法局将择优予以转载或向上投稿(图片格式要求:①建议通过横幅/展板/LED等形式体现四要素:活动时间(年份)、活动地点(鲤城区)、活动主题、主办单位等;②现场活动照片应紧扣主题,注意画面的观感和细节,不能摆拍;画面应体现一定活动主题场景,图片中不能出现脏乱差环境、不文明行为等;③同一场活动需提供10张照片,图片中普法对象须在10人以上;④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2M以上;⑤现场图片命名方式: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地点+活动名称(主题))。

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请于6月1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区司法局。

联系人:区司法局洪一英,联系电话:22355901。

 

中共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鲤城区司法局

            (鲤城区司法局代章)          

                                    2023年5月17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鲤城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三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经研究,制定2023年我区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份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二)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三)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充分运用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性组织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五)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蒲公英八进”普法活动,推动建立“蒲公英”志愿普法场所。做好“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的宣传、运用、推广。配合省上建立“蒲公英”法治宣传文艺队,创作一批具有鲤城特色的法治传播优秀栏目、节目等文艺精品。

(六)发挥省、市、区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一体推进。制作民法典普法宣传产品,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料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七)结合平安创建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的平安“三率”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辖区内公众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在车站、景区、文化商业广场、酒店、医院、校园、企业、金融机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短片等。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请各街道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月主场活动

1.拍摄“鲤小司”以案释法系列普法微视频。针对涉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反对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等内容,拍摄原创普法微视频,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展播,提高民法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在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举办民法典网络有奖竞答,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

3.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校园法治副校长中队。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开展讲座、趣味问答、情景模拟等活动,加强青年学生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

4.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法治文化阵地活动。推动民法典的法治元素融入社区文化广场、公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民法典宣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以有型的阵地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5.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城市楼宇活动。5月-6月,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办公区域悬挂民法典宣传挂图,利用办公室LED显示屏及楼宇电视等展播宣传海报、宣传片。5月26日-30日,集中开展“民法‘典’亮夜空”活动,全区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照亮城市夜空,为民众呈现绚丽视觉盛宴,让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群众生活。

6.配合省上开展民法典结合“蒲公英”普法宣传专栏展播活动。鲤城掌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区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展播省司法厅制作推出的“蒲公英”原创法治微视频、歌曲、动漫、宣传手册和法治文化产品。

7.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线下组织“法律明白人”收听收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

8.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军营”活动。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军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加强军民鱼水情。

(二)各街道相关活动

1.江南街道: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律师为社区干部、居民上一堂《民法典》专题学法法治课。

2.浮桥街道: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律师到社区进行法律门诊;针对老年人权益、民间借贷等开展律师讲堂。

3.金龙街道:开展《民法典》进街道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律师为街道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进社区,结合国家家庭日、母亲节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常泰街道: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联合派出所入校为在校师生开展法治宣传;进街道,结合五一节、母亲节、世界环境日等,开展游园、骑行加普法宣传活动。

5.开元街道:开展《民法典》进街道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党工委中心组学法,邀请街道法律顾问为街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进社区,在威远楼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6.鲤中街道: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副校入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网络,利用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以图文并茂形式大力开展线上宣传,扩宽覆盖面。

7.海滨街道:开展《民法典》机关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针对《民法典》中涉及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进社区,发挥金山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8.临江街道:开展《民法典》校园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律师为学校老师进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方面的法治讲座。

(三)区直各相关单位

1. 开展《民法典》网络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牵头单位:统战部(民宗局)

2. 开展《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牵头单位:区老干局)

3.开展民法典专题集中学习;利用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等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充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4.通过党组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5. 开展军地结对共建活动,送法送政策进军营。(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6. 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7.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法治讲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区法院)

8. 送法进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讲活动。 (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9.结合“全速办”审批服务延伸基层末梢活动,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开展法治宣传。(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10.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团区委)

11. 依托微信公众号“鲤侨微课·学法”版块,开展每周一期的以案普法进侨界活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让民法典走到侨界群众身边,走进侨界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区侨联)

12.结合科普电影进社区、企业,“启梦者”基层科普巡展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运用科普大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视频。(牵头单位:区科协)

13. 组织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牵头单位:区工商联)

14.开展鲤城区文联普法教育讲座。(牵头单位:区文联)

15.结合全国助残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残联)

各主题活动由牵头单位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讲好民法典故事,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2023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面向基层。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结合“蒲公英八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活动,积极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     2023年5月17日印发

 

 

 

核发:fsdqzbgs 点击数:7134 收藏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