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各校做好以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开齐开足开好心育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课,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36个学时。普通中小学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专题活动,做到全覆盖、不断线。发挥生命科学、思政等课程以及其他学科的育心功能,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
2.办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新生入学、开学、毕业、升学、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影响心理健康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社团特别是心理社团作用,开展同伴教育和互助活动,增强同伴支持,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微信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和谐向上的育人氛围。
3.加强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学校以“座机+手机”形式开通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提高师生、家长对热线的知晓率,及时有效疏导和化解心理问题。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定期、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定期开展个案研讨,提升心理咨询和辅导专业化水平。
4.建好用好心理辅导中心(室)。大力推进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室)专门场地建设,心理辅导中心(室)使用面积与在校生人数要相匹配,强化办公接待区、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工作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开放心理辅导室,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明确一定时段向学生开放,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5.健全危机预防干预机制。中小学全面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强化预警、及时响应、有效应对、适时转介,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家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建立并形成个别化的心理发展与诊疗档案。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测评工作,加强春季、入学季、考试季、毕业季等特殊节点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健全学生心理档案转接、封存机制,强化联动配合,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
7.帮助家长提升心理预警能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沟通联系,了解并反馈孩子的学习、行为和心理状况。要提高对孩子精神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预警能力,认识和了解孩子心理问题的早期前兆迹象和症状,对出现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孩子,及时陪同孩子到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室)、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及其他社会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共同解决问题;对患有轻微焦虑障碍、恐惧障碍、心境障碍(抑郁、躁狂或双相障碍)等精神心理疾病的孩子,要及时送医进行心理或药物治疗,加大陪伴、关爱、尊重、支持力度,配合学校、社会共同做好孩子的心理危机干预,最大限度避免出现自虐、自伤、自残、自杀等悲剧。
8.促进家长依法尽责义务。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家长学校,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育向上向善家庭文化,构建和谐和睦家庭关系。提高家长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法定义务。
9.密切家庭学校协同育人。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把心理健康促进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家长支持子女参与户外活动、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劳动体验、志愿服务等,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
请各校按照以上心理健康工作要求制定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于11月10前将方案报送至德育股邮箱:dyg22398290@163.com。 11月6日前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情况表》发送至德育股邮箱:dyg22398290@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