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丰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内容,完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泉教思〔2018〕4号)和《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泉鲤政教〔2017〕2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要按照自愿性原则、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提前制定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2.学校于每学年初要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3.学校自行开展的研学实践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
4.学校在鲤城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管理平台选择研学路线过程中,要围绕“革命传统教育”线路、“生态文明教育”线路、“传统文化教育”线路、“国情教育”线路、“国防科工教育”线路开展,务必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5.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活动费用明细、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为研学实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6.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为保证学校有充分时间准备申报材料,临行前10天将《鲤城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申请报告表》(一式三份)和外出研学备案材料一并报送德育股审批,若临行前5个工作日报送不予以审批。
7.校长要把好活动各个环节管理关,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
附件:
1. 学校外出研学报送德育股备案材料清单
2. 鲤城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申请报告表
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
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泉教思〔2018〕4号)
5.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泉鲤政教〔2017〕250号)
鲤城区教育局德育股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
学校外出研学报送德育股备案材料清单
1.研学活动行程方案(包括研学安排表)
2.研学活动安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合作方营业执照和合同
4.致家长一封信(包括强调自愿性原则、收费明细、家长回执单)
5.活动经费明细
6.研学基地资质材料
附件2:
鲤城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申请报告表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人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
参加人数 (年级) |
交通工具 |
学校保卫科意见(签章) |
中学政教处、小学德育分管领导意见(签章) |
学校领导 意见(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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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
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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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总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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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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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德育股意见(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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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执法检查股意见(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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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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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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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本表一式三份,呈报单位、业务主管股及执法检查股各存一份;2、本表需事先10天前呈报,坚决禁止未批先行的做法。
附件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
闽教办思〔2017〕6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去年底,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作了顶层设计,提出明确要求。随后,教育部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的全国校外教育经验交流暨研学旅行工作部署会,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超前谋划,精准发力,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研学旅行工作规划通知如下:
一、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域情、校情、生情,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具体来说,就是要研发一批集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以及当地旅游景点、著名人物的域情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体现学校区位特色、办学资源优势,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校风教风学风,适用小初高不同年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成就。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各设区市要开发形成一套涵盖小初高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二、遴选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集合各方资源,遴选建设一批涵盖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工业科技、艺术体育、革命传统等方面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一是在基地的遴选上,各地可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和现有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资源进行遴选,基地类别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历史人文类、自然生态类、科普创意类、红色旅游类、文博研学类均可。二是在基地建设上,侧重从基础条件、交通区位、接待规模、研学主题、配套保障等方面进行建设,每个基地至少具备一个研学旅行活动主题,一次性能够接待200人以上,有地域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能够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研学与旅行的需求。三是在基地管理上,积极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基地对公众开放,运营良好,游客满意度高,有中小学生团队接待经验,有专业讲解员,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服务配套,环境整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先期确定1-2个县域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遴选确定3个左右地市级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三、设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精心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一是围绕“红色之旅”设计线路。我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苏区,有许多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国家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我省就有9处,覆盖全省7个设区市。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突出“红色基因,我们传承”“红色记忆”“重走革命旧址”等主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二是围绕“生态之旅”设计线路。我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绿色、生态”的“清新福建”成为我省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这一“金字招牌”,培育中小学生绿色生活理念、绿色生活方式和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围绕“文化之旅”设计线路。我省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不仅有众多名山大川,而且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闽都文化、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等承载着福建古老丰富的文化传统,地方戏曲和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文学、风俗、方言、工艺、建筑体现了我省人民非凡的创造能力和丰富的情感表达方式,广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研学旅行线路,让学生开拓视野,产生心灵震撼。四是围绕“乡村之旅”设计线路。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丰富,有省级休闲集镇72家,特色村350家。各地可从“古村古镇”、“休闲农庄”、“森林人家”、“民俗风情”、“水乡渔村”、“乡村度假”等不同维度设计研学旅行线路。“乡村之旅”既可向学生展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又可为学生提供生产劳动实践,让学生体会劳动的艰辛,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的品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先期确定2-5条县域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遴选确定3—5条地市级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四、建立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督、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要积极取得交通、文化、旅游、保险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保障和服务。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强化活动安全保障。逐步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
各地要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将工作开展、课程开发、线路规划、基地建设、工作机制等情况于6月20日前报我厅思政处(联系人:戴八一、詹木生;联系电话:0591—87091478 87800329;电子邮箱:jygwxcb374@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5日
附件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
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市直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018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的通知》(闽教思〔2018〕8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研学实践活动课程。各地各校要充分挖掘当地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乡土民俗、著名人物等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类型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教育性、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
二、遴选建设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思〔2018〕9号), 在区域内遴选建设一批涵盖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工业科技、革命传统和国情市情等方面内容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从中向市教育局推荐2-5个优质资源单位,作为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候选对象。各地现有教育系统所属的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要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资源开发和活动保障,做好申报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相关工作。
三、设计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各地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精心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网络。一是“革命传统教育”线路。利用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或遗址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学习革命斗争精神。二是 “生态文明教育”线路。利用自然景区、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三是“传统文化教育”线路。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文化场馆等资源设计线路,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四是“国情教育”线路。利用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五是“国防科工教育” 线路。利用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先期确定2-5条县域内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将遴选确定若干条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
四、落实年度研学实践项目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50号),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入选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各地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018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的通知》,扎实有效地落实年度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任务。晋江市作为营地项目牵头单位,要围绕执行《项目任务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与统筹运作,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60000人次天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发研学实践教育线路14条、研学实践教育课程14门(每门课程涵盖小、初、高三个版本),组织实施1725人次天研学实践教育师资培训,做好营地研学实践服务平台建设和相关修缮维护与设备更新等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营地年度实施项目进行审计。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洛江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石狮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南安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安溪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德化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分别完成10000人次天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要求由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予以明确,并拨付相应的项目预算资金,用于补助课程开发、线路规划及组织学生研学活动的服务费、车旅费、食宿补助费、材料费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委托协议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时序进度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泉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汇总,项目终了(12月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配合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在完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年度项目任务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五、建立研学实践工作机制。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加大对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逐步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要多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研学实践时间由各地各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学校自行开展的研学实践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委托开展研学实践的,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要积极取得交通、文化、旅游、保险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保障和服务。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强化活动安全保障。要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为研学实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和研学实践线路规划(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科,联系电话:22783508,28229598,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表
2.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线路规划(格式)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5: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
开展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教办思〔2017〕6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区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研学旅行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二、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各校要结合校情、生情,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具体来说,就是要研发一批集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以及当地旅游景点、著名人物的域情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体现学校区位特色、办学资源优势,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校风教风学风,适用小初高不同年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成就。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
三、研学旅行内容
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教学需要安排好研学旅行内容,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和现有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资源开展研学旅行,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环境中对中小学生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爱党爱国和安全健康等教育,增进学生对生态自然、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工业科技和社会的认识,从而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的原则
1.自愿性原则。活动开展的内容、形式、费用、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一定要书面的形式通知学生和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开展,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2.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3.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4.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准备工作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有关股室备案,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5.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收费要公开、合理,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五、研学旅行范围、时间及方式要求
1.范围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 (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
2方式要求:结合学校主题教育活动以班级或年级为主体组织开展研学旅行。
六、规范研学旅行的组织程序
1.严格执行审查备案程序。各学校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之前先与区教育局德育股就有关事项沟通,在此基础上,要拟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德育股、执法股审定备案。未经区教育局审核审批的不得私自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2.坚持征求学生家长意愿制度。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书面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所有材料学校要留存备查。
3.严控研学旅行合作机构资质。学校如委托开展研学旅行为,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七、巩固研学旅行成效
学校研学旅行工作结束后,小学生要结合研学内容撰写研学感悟的作文,中学生以个人或小组形成研学小论文,学校要汇总建档作为研学活动成果。可探索将研学旅行后期学生活动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或学生综合实践课成绩。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