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卫疾控〔2023〕36号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当前正值秋冬交替之际,我区逐步进入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流感、支原体、水痘和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人员高度密集,是聚集性传染病疫情的高发场所,近期我区周边县区个别学校发生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暴发疫情,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扛起传染病防控的主体责任。区疾控中心、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 控业务指导、培训演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各单位要加强联防联控,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严防传染病聚集性疫情
(一)完善落实“两案九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多病共防,完善“两案九制”,健全工作制度,从严从紧从细落实校园各项传染病防控举措。要继续发挥学校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加强各级单位间信息交流,落实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各健康副校(园)长要协助指导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各项措施,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深化校地联防联控。各级各类学校、各单位要继续密切配合协作,进一步健全学校与疾控中心、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落实学校“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妥善处置,防范疫情扩散蔓延。一旦发生疫情,要协同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病例调查与搜索,落实疫点、疫区卫生消毒等工作,有效防范局部暴发流行和蔓延。
三、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管。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对食堂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对加工环境进行卫生消毒处理,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事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管。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对食堂、教学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按要求送当地有资质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加强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食杂店整治。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食杂店的食品卫生整治力度,积极运用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改善学校周边饮食卫生状况,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四、加强防病健康创建工作
(一)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定期组织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消杀,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持续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及时清洗空调等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开展除“四害”活动,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二)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校校医、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培训,重点要求掌握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知识。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近期要针对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流感、支原体、水痘和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通过校园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告家长一封信、班队会、健康教育课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