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明电〔2024〕62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天气炎热,学生户外涉水、戏水活动增多,私自下水引发的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溺水事故 进入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当前正值“七下八上”的主汛期,加上 近日台风带来连续几天的强降雨,导致河流、坑塘水位暴涨,全 市预防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7月 28日,南安市发生一起 2名学生在水塘边玩耍不慎落水溺亡事件,再次给防溺水工作敲响了警钟。各校要高度警觉,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 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教安函〔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 事关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事关 社会和谐稳定。各学校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清学生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对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做到学生放假防溺水教育不放假。对于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补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联防联控,堵塞风险漏洞。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立即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启动 对河湾、水库、池塘、湖泊、水沟、矿坑、工地深坑、深沟、拦河坝闸、干渠、施工河段、地面沉陷积水区、农田建设项目等所有水域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汇总建档,测水深,设标志,立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竹竿、安全绳等应急救生设备,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夯实教育,提高警惕意识。各学校要积极会同其他专业部门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要落实暑假期间常态化教育提醒机制,通过微信、QQ 群、校讯通等形式不定时地向家长(委托监护人)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督促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家中无人照管学生等重点群体,要建立学校和家长(委托监 护人)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及关爱帮扶体系,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和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要切实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层层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牢牢抓在手上。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序开展救援和处置。要建立健全防溺水事件倒查追责机制,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件分 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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