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明电〔2024〕64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均衡编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初中学校均衡编班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推动学校班级生源分配均衡和师资配置均衡,共同维护公平、有序、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所有学生纳入分班范围,严禁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二)统一推进原则。全区初中新生均衡编班运用信息化手段,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编班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现场均衡编班。
(三)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
(四)基本编班原则。坚持“班生额、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确保各班级生源基本均衡。出现同名学生的应分开分班,双(多)胞胎原则上参与随机分班,如有捆绑需求的须提前向学校申请。学校按照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年龄结构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平衡搭配任课教师,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基本均衡。
(五)科学稳定原则。初中新生编班以泉州市教育局均衡编班指南为依据,设置好编班条件后将数据导入软件,采用电脑随机生成的方式,确保各班级生源基本均衡。行政班建制和学生原则上应维持稳定,已编好班级的学生名单三年内不中途变动,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班级的,学校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过程严格遵循上述原则。
三、工作流程
(一)确保编班信息准确。校长是均衡编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应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等形式,对均衡分班进行集体决策,负责学生信息采集和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均衡编班软件要求导入学生信息、设置均衡编班参数,并提交区教育局审核。
(二)规范组织现场编班。在编班过程中,我区将组织校长等行政领导,并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督学、纪检人员和政府人员等代表参与现场监督;编班结果以全市统一的初中均衡编班软件产生结果为准,现场通过编班软件打印结果,签名确认。编班后学生不再变动班级,因特殊原因在后期需要补录和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导入系统后并由区教育局通过编班软件确定其就读班级。编班软件操作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操作指南执行,现场编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及时公开编班结果。编班结果产生后,学校应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倡导学校将编班结果生成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方便家长、学生查询。学校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
(四)规范编排座位和号数。各学校应指导班主任合理编排座位并按座位顺序生成号数,严禁任何班级以学生入学摸底成绩的高低依次编排学生座位和号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均衡编班作为推进教育公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切实履行均衡编班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程序做好均衡编班工作。鼓励支持初中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基础性课程(主要在语文、数学等学科中选择进行)分层走班教学改革等实践,但分层走班教学应以行政班为基础,不得以此为名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分层走班教学方案需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全区初中学校均衡编班工作须在8月25日前完成。
(二)加强宣传解读。各校要广泛宣传均衡编班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和质量观,让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工作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监管和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595-22382914。教育督导部门将把初中均衡编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市教育局已将初中均衡编班工作纳入对我区的重点考评指标,并将结合期初工作检查、招生入学检查等工作,随机抽查均衡编班工作落实情况。
(四)严肃查处问责。区教育局将及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未按规定执行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附件:1.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均衡编班管理区县用户操作手册;
2.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均衡编班管理学校用户操作手册。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