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专项督查的方案
日期:2019-02-12 16:53:5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64 打印本文

驻泉鲤教纪20184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专项督查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联合驻在单位将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专项督查工作。现制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元旦”、“春节”期间。

二、联合督查组

由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牵头,联合驻在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

  长:郑志猛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晓春 区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杜晓东 区科协党支部书记、副主席

许万海 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员:高燕燕 区教育系统纪委委员

汪艳生 区科协秘书长

黄萍萍 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办事员

张玮珊 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办事员

三、督查内容

1. 关键节点廉政宣教情况。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坚决抵制“四风”,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2.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重点关注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办事处等关键环节,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3.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要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

四、督查方式

1. 实地督查。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牵头成立的联合督查组,将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开展督查。

2. 查阅汇报材料。各单位要梳理汇总本单位紧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报送至联合督查组。

3. 信访核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在“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4. 通报曝光。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突出问题点名道姓予以通报,进一步传导压力,发挥教育震慑作用。

 

 

 

中共鲤城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20181229

 

 

 

 

 

 

 

 

 

 

 

 

 

 

 

 

 

 

抄送:区纪委监委

中共鲤城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20181229日印发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工作的通知

 

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区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2.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办事处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3.各级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组。

4.认真落实《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梳理汇总本单位紧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情况,并形成报告(需体现组织学习次数、监督检查单位个数和次数、发送短信、微信提醒条数等数据),于2019211日(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我组(纪检组邮箱:zlcjyjjz@126.com)。

 

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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