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 行)
日期:2021-04-13 11:40:49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350813 打印本文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带班值班工作规范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带班值班工作,强化岗位责任,促进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根据《鲤城区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全局带班值班工作规范如下:

一、工作日的夜间及周末带班值班工作

1.局机关工作日夜间及周末实行二级带班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及周末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不得离开中心城区,值班人员工作日夜间在岗值班至21:00,周末8:00至21:00在岗值班,其余时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值班手机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随叫随到。

二、节假日的带班值班工作

1.局机关节假日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带班领导1人、值班人员1人。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应24小时在岗带班;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需在值班室履行,共同对值班记录、重要紧急情况、重要文件等进行交接,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带班值班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带班领导工作职责及要求

1.带班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密切关注系统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2.带班领导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完成领导交办事项;

3.带班领导要检查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值班情况,核实、了解、报告上级领导或上级总值班室要求上报的事项和突发事件信息;

4.带班领导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后做好带班工作交接,离岗前告知值班人员,同时向上级报备;

5.24小时在岗带班的领导要在本单位带班,不得离岗外出参加与应急值守任务无关的事项,如需协调处置紧急情况或在驻地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应提前告知值班员去向。

(二)值班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由正式工作人员担任;

2.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遇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加强研判,迅速核实情况、整理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积极协助处置;

3.检查指导下属单位值班情况,核实、了解上级总值班室要求核实的事项;

4.值班电话需迅速接听,答复问题要清晰准确,不得奢姿为呼叫转移模式,不得与门卫、传达室等电话并线,不得由无关人员接听;

5.做好值班记录,定期检查值班室办公设备,确保交接班登记、值班网络、设备运转有序正常;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查阅值班记录;

7.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应请示领导同意后做好值班交接,同时向上级值班室报备,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四、做好值班保障

(一)统筹安排值班人员。科学安排带班、值班人员,合理安排带班值班人员用餐,可以实行交替用餐,确保用餐期间值班电话畅通,即时接听。原则上同一人带班或值班不连续超过2天。做好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胜任工作岗位。承担应急任务较多的单位或重要、敏感时段应视情增加值班人员。

(二)按时报送值班计划。在节假日前三天(具体以上级节假日报送值班表通知要求为准)将本单位带班值班安排通过泉州市办公业务网内“节假日值班安排”模块,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后上传,如有变动报单位领导同意后及时在网络上修改。

(三)切实做好值班保障。改善值班办公条件,配齐值班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生活设施,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就餐和休息场所,创造良好的值班工作环境。

(四)加强带班值班工作检查。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效能办将常态化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局机关落实值班检查制度,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留存,形成值班工作检查和通报的常态化机制。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提升信息报告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之前,必须优先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确保报告信息内容一致。

(二)优化报送流程。增强时效意识,各单位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分管领导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负责信息报送的审核把关,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三)落实现场联络员制度。遇敏感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在了解信息时,要同步掌握现场联络员情况,并主动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提供。处置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采集图像视频上报。

(四)规范报送内容。在提高首报速度的前提下,力求信息准确,首报应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概括、人员伤亡基本情况等,书面续报应包括进一步核实现场伤亡情况和人员信息、事件产生基本过程及影响、现场处置措施和效果、初步事件调查结果、是否请求上级或应急部门调派力量及要求协调事项、下一步工作部署等信息,续报可多次滚动进行。

(五)加强信息把关。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对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加强事件性质研判,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六、附则

1.工作日夜间及周末带班值班工作从即日起试行到2021年3月31日,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2.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学校应结合实际,参照本规范制定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对带班值班工作进一步规范。

3.疫情防控指挥及其他应急指挥体系对带班值班工作的要求,必须一并严格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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