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08 15:43:30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285 打印本文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

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

评审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要根据文件要求及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情况,结合本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择优推荐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参加高级技师评审。申报条件为取得大专及以上或相当学历、聘任在技师岗位上满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聘任在技师岗位上满3年。所在单位负责申报人员个人档案中的申报材料核实认定,按程序公示后,在《申报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的字样。《申报表》一式5份。

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装袋,于6月8日前报区人社局工考中心

材料报送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市、区工考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57748(含传真)、0595-22112392、0595-22355736。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

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1〕5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新时代新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勤人员,符合闽人社文〔2020〕4号文件规定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材料

(一)《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4份。

(二)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各复印1份。

(四)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全国、省级一、二类竞赛中获得“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或取得前十名成绩者,可提交技能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需选定一篇发表的论文(技能工作总结)作为评审答辩的代表作,代表作要求复印一式6份,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要求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1.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不予认可。

2.论文认证:提供的送审代表作申报论文应提供在有关数据库(如中国知网等)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后面。

(五)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1.学历证书;2.技师证书;3.技师聘用文件或能体现聘用的证明材料;4.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能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获奖证明、材料各1份;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六)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人社文〔2020〕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工作年限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申报表》“破格情形”栏中勾选对应的破格情形。

《申报表》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www.fjrst.cn)“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评审答辩用的代表作除外),均需经单位加盖公章,各设区市人社局工考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加盖公章。上述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放入材料袋中。

三、收费标准和时间安排

收费标准:根据闽发改价服函〔2019〕381号文,申报高级技师的人员收取审核服务费80元/人,参加评审的人员收取综合评审费450元/人。

申报时间: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评审时间:具体时间以省工考中心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开展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是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在《申报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应真实、准确,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上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材料报送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工考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育斌

联系电话:0591-87857748(含传真)

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5楼

 

附件: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附件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2

免冠

彩色

照片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 岗

工 种

 

从事本

工种年限

 

聘任技师时间

 

个人联系

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申报工种岗位名称

 

破格情形

£ 工作年限破格       £ 学历破格

技能

工作

简历

 

 

 

 

何时

何种

奖励

 

 

 

 

 

主要工种技能或工作业绩

(包括发表论文情况)

 

 

 

 

 

 

 

 

 

 

 

 

 

 

 

    

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部门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人社局工考部门意见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公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工考部门意见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公章)

                                 年   月   日

 

               

注:栏目不够填写,可另附纸张。

 

2021年4月7日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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