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教师〔2021〕68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一批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促进我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结合当前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式,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优化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结构,提高中学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增强对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与执行能力,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1.培训对象:各中学(含民办中学)、中职学校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培训名额:全市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现状和趋势;积极心理学视野中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教研指导;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比较研究;学校精神卫生与临床心理学;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诊断与危机干预;校园危机干预;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团体辅导实务;学习辅导;中学生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心理测评与心理档案;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方法;教师压力与情绪调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等。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集中专题讲座、观摩体验、考察、研讨交流和网上课程学习等教学形式。培训全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授学习与自我研修相结合,课程学习与课程实践相结合,专业学习与专业研究相结合。在具体操作上,特别强调结合学员需求,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通过互动式研讨和体验,帮助学员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切实提升学员的专业化水平。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线下集中培训(49学时):2021年5月24日—5月30日;报到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17:30。
2.集中培训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1号泉州华侨大厦大堂(联系电话:0595-22172000)。
3.校本及网络研修(41学时):2021年5月31日—6月30日。学员回到任教学校将集中学习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并完成有关校本研修任务。期间每人听课不少于3节课;开设1次由指导教师点评的教学汇报课;撰写1篇教学设计;撰写1篇教学反思;自主阅读教育名著和学科教学理论,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心得。网络学习时间由泉州师院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培训费由我市专项经费承担,参训学员的差旅费等回学校按规定报销。
2.参训学员修满规定学时,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放本期培训学时证明,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1天及以上,或请假超过2天及以上的,不发放结业证书。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于5月14日前将《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参训学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上报泉州师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22784206,电子邮箱:2784206@163.com)。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推荐,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3.泉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任课教师及课程安排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抄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