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2021〕93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
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师资合理配置,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闽教人〔2014〕29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泉鲤政文〔2015〕2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际交流范围及对象
区属公办中学、四个组团片区所属小学,截至2021年6月,在现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不纳入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校际交流形式
1.小片区学校教师校际交流
由小片区领衔学校与所属学校按对等原则互派教师交流任教,交流时间为三年,自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应优先选派参加交流工作。
2.老城区教师到江南新区学校支教
老城区学校与江南新区学校结对帮扶,老城区学校选派教师到江南新区支教,承担教学任务,开展帮带教师、立项课题、举办讲座、开示范课等工作,发挥老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支教时间为一年,自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含“小中高”)严格执行江南新区任(支)教有关规定,各校应做好本校教师支教情况的摸底调查,分期分批安排有职称评、聘需要但无新区支教经历的教师参加支教。
3.江南新区教师到老城区跟班学习
从近三年我区招聘安排在江南新区学校的新教师中,选派部分小学教师到老城区结对领衔学校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时间为一年,自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跟班教师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校际交流教师的选派与管理
1.各结对学校、组团片区学校应对本校教师情况进行摸底,在近期相互碰头、研究商定交流人数及学科,可按对等原则实行(即学科、岗位职务、交流人数对等),也可根据片区内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师资交流。交流教师的选派应该尽可能保持学科、职称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各校派出上述三类交流教师的总数,应不低于本校应交流对象10%的比例,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得低于本校应交流骨干教师20%的比例。
2. 2021承担选派教师前往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幼儿园支教交流的学校,继续执行2017年的选派任务数,在保证选派任务数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换选派教师。
3.各校应将教师参加校际交流、跟班、支教纳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考评项目,同等条件下,参与校际交流的教师优先考虑。
4.教师在交流期间的编制、人事、工资关系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原有工资待遇不变,绩效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负责发放,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由接收学校负责。派出学校应对交流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名额予以优先保证
5.各校校际交流选派对象确定后,填写《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际交流选派对象报送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qzlcjyrs@163.com。交流名单经教育局研究后另行发文通知,交流教师于2021年秋季开学到位。
四、做好2020年度校际交流工作总结
参加2018-2021学年度小片区交流的小学教师、2020—2021学年度跟班学习的小学新任教师、江南新区支教的中小学教师,要做好参加校际交流以来的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相关鉴定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区教育局人事股、派出学校、任教学校各存一份。完成校际交流任务的教师应及时与接收学校做好交接工作,于2021年8月25日前回原单位报到。
附件:1.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际交流选派对象
报送表
2.鲤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任教情况表
3.鲤城区中小学教师到江南新区支教情况表
4.鲤城区新任教师跟班学习鉴定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际交流选派对象报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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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年龄 (周岁) |
参加工作 时间 |
现工作单位 |
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
任教 年段 |
任教 学科 |
专业技术职称 |
专业技术 职务 |
安排何校交流 |
交流形式(小片区交流、新区支教、跟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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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鲤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任教情况表
(20 — 20 学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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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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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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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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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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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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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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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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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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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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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段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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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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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任教期间思想政治工作业绩表现 |
(200字以内,工作总结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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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任教 工作情况鉴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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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任教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派出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双面打印连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双方学校、教育局各一份
附件3
鲤城区中小学教师到江南新区支教情况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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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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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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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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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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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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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何教师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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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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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学校及任教班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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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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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期间出勤思想政治工作绩效鉴定 |
指导青年教师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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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举办 何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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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开何 专题示范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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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校本课题 情况及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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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考试命题及质量分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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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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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段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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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工作考评 鉴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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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派出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双面打印连同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双方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4
鲤城区新任教师跟班学习鉴定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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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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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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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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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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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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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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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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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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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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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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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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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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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 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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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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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鉴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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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教 师 鉴 定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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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学习工作情况 鉴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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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 学校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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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学校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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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 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双面打印及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双方学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抄送:市教育局,区政府张刺治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