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
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你校按照《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名额分配表》的分配名额,对照遴选条件审核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培训。同时请在2021年7月9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cjy22398593@163.com,由局人事股统一汇总上报至市教育局。
区教育局人事股
2021年7月8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基础
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闽教继指〔2021〕5号)精神,我市根据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下发至我市名额进行调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有关学校(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2)进行汇总上报,并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在7月13日上报至邮箱:rsk@qzedu.cn。
2.请各县(市、区)、有关学校(单位)参照《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对报名者进行条件把关,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填写上报汇总表时,请仔细核对班次及参训学员信息,并按照分配名额表顺序排序后,确认无误后进行上报。
联系人:教师工作科小郭,联系电话:0595-22777351。
附件:1.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
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闽教继指〔2021〕5号)
2.泉州市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
训)名额分配表
3.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闽教继指〔2021〕5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
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省属单位,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训项目
本次调训有五个培训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名优教师高端研修项目
1.培养对象: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第一、二批省名师和“十三五”省名师培养对象。
2.培养周期:二年期分段式。
3.培养模式:省内省外、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高中教师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养对象:一级、二级达标校的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9门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2.培养周期:一年期分段式。
3.培养模式:省内省外、线上线下相结合。
(三)培训管理者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承担省级培训任务的高校培训管理者,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培训管理者。
2.培养周期:一年期分段式。
3.培训模式:省内研修、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人事处(科)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从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
2.培训时长:5天。
3.培训模式:省外集中研修。
(五)高中教研员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培训对象:高中9门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省、市、县(区)教研员共207名。其中语数英每科省普教室、平潭各1名,其余设区市各3名;政史地物化生每科省普教室、平潭各1名,其余设区市各2名,每门学科每个设区市必须有1名市级教研员参加。
2.培训周期:一年期分段式。
3.培训模式:省内省外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其他要求
1.本次调训的五个培训项目全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实施培训,各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由中国教育学会另行通知。
2.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调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本区域本单位参训人员调训工作。各设区市在调训时要考虑本地区各县区教师的统筹分配。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结束培训后,可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学科教师或相关人员开展二次培训,分享培训内容。
3.“名优教师高端研修项目”、“高中教师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管理者培训项目”、“人事处(科)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四个项目由本中心负责调训,“高中教研员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由省普教室负责调训。各地各有关单位于7月20日前将前四项的《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本中心指定邮箱,将“高中教研员适应新高考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省普教室指定邮箱。
4.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参训人员情况跟踪管理和督查工作,按条件选出参训人员,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训,珍惜培训机会,防止名额空缺。
5.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应要求参训学员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个人防疫措施,提醒参训学员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积极参加训前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出省培训要严格遵守培训地所属省份的疫情防控要求。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万丙晟,电话:0591-87091232。
省中小学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蔡丽红,电话:0591-87388231,邮箱:jytjsc2016@126.com。
省普教室联系人:陈赛真,电话:18965023003,邮箱:152299175@qq.com
附件:1.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第二次调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