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语委〔2021〕15号
泉州市鲤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公共服务行业
从业人员等参加普通话水平
培训和测试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素质,确保我区今年年底顺利通过“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现就组织我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截止于2021年1月1日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
(一)未取得一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
(二)未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教师,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未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
(四)未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从业人员。
二、培训、测试计划
实行分批培训测试、适时补测的方法,于2021年11月份完成培训工作,2021年12月份前完成测试工作。
三、收费
测试和培训费用从区迎评专项经费中列支,若需教材者可自行购买。
四、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填写《鲤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见附件)并加盖章公章后于10月27日前报送区语委办(地址:鲤城区教育局一楼执法股,联系人:郑婉霞,电话:22398190,15905058962)。同时将《鲤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区语委办邮箱:lcqywb2020@163.com,主题栏应注明“XX单位2021年10月份普通话报名表”。
(二)报名工作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由各单位负责汇总报送。
2.各营业厅(所)、车站、宾馆、酒店、医院、保险公司、大型购物广场、超市、银行等窗口单位从业人员报名情况由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区住建局、区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市监局、商务局等公共服务职能部门负责汇总报送。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是做好迎检工作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报名工作,并督促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参加培训和测试。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的或者国家对普通话等级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已参加测试达到相应等级以上水平,但证书遗失可查到成绩的,不用再参加培训测试。
(四)具体培训、测试时间地点由区语委办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鲤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
鲤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鲤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
填报单位:(加盖印章)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 |
职业 |
现居住省 |
现居住城市 |
现居住县(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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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泉州市 |
鲤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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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7日前报送区语委办(地址:鲤城区教育局一楼学校安全工作股), 同时将《鲤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区语委办邮箱lcqywb2020@163.com,主题栏应注明“XX单位2021年10月份普通话报名表”。
抄送:市教育局、市语委办。
鲤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