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2021〕163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顶岗合同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学校顶岗合同教师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受聘人员及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顶岗合同教师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顶岗合同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职门槛
各校要进一步规范顶岗合同教师招聘程序,成立顶岗合同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顶岗合同教师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细化岗位招聘标准,严把教师入职门槛。顶岗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在编教师数和顶岗合同教师总数不得超过人员规模控制数,顶岗合同教师选用人数和选用人员名单须报区教育局审批。
二、建立顶岗合同教师业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区属各公办学校要建立完善顶岗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新学期聘用的顶岗教师(包括已聘或新聘)都应建立个人档案,将顶岗教师个人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岗位培训、考核评议、鉴定、奖惩、岗位变动等材料及时归档保存,全面、动态地掌握顶岗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区属各公办学校应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包括顶岗合同教师)深入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有偿家教治理、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相关文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规范教行为。
四、建立师德“黑名单”,执行一票否决制
区属各公办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师风状况自查自纠,每季度(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按时报送师德师风情况统计表,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区教育系统将建立师德“黑名单”,将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明确今后区属公办学校一律不得聘用此类教师。
附件:鲤城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情况统计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鲤城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情况统计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任教学科 |
入职时间 |
存在的问题 |
处置时间 |
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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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于每季度20日前盖章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lcjy22398537@163.com,qzlcjyrs@163.com。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名):
抄送:市教育局。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 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