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政教明电〔2021〕127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和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辅导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牵头组织,福建教育学院负责培训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鲤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辅导员共计6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1.通过专家的理论引导,领会当代中小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新视角,拓宽参训教师的班级管理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视野。
2.通过专家的现场引领与现场操作体验,掌握中小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及简单的处理方法和技能。
三、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学校考察、现场教学相结合,有效地保证培训质量,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形成良好教书育人环境。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23日-25日,共计3天。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由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六、培训地点
泉州市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七、课程安排
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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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星期四 |
上午 8:30-11:30 |
开班式(8:3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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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心理健康操的设计与演练 |
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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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30-5:30 |
理解孩子,促进成长 |
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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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星期五 |
上午8:30-11:30 |
促进教育现代化的学校心理服务 |
专题讲座 |
下午2:30-5:30 |
情绪调控实操体验 |
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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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星期六 |
上午8:30-11:30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 |
专题讲座 |
下午2:30-5:30 |
学生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与处理 |
专题讲座 |
备注:如有疫情防控要求的变化,也可能会有相应变动,以实际执行为准。
八、考核评价
考核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培训过程考核。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崇德守法、遵守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凡重大违纪不予结业。学员应全程参加项目的专题研修课程和实践研修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每半天签到一次。无重大事项不得请假,事假须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病假须附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九、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信息
目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本着“生命第一,安全至上”原则,特提出疫情防控要求。
1.学员进入培训场所前应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就坐,在培训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2.课后有序离场,保持安全距离,耐心等候,切勿拥挤。
3.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外出、离队,不得擅自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症状,请及时告知在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方将统一安排专人对发热学员进行安置和送诊。
十、组织管理
1.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由福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遴选首席专家,引领项目的开展。全面负责组建专家团队、策划项目方案、指导项目实施、评估项目质量。
2.组建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实施“项目负责人制”和“双班主任制”。“教学班主任”由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教师承担,“行政班主任”由培养单位富有培训管理经验的教师承担。
3.成立班委会,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期间将建立学员QQ群和微信群,设立班长,组长便于及时收集资料和发布信息,加强与学员之间的联系。请各校于12月20日前组织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①班主任1:林小群(福建教育学院),联系电话13375989183;②班主任2:陈燕华13328513132.苏月清18959909558(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学员班级群二维码 学员QQ群二维码
附件:2021年鲤城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辅导员培训班人员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