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6 10:50:41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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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8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文件对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相关待遇进行了修订完善。文件规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自认定单位发文确认之日起计算。认期内,满足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认期满后,仍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认定。”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内容,并做好以下工作:
- 根据上级要求,请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辖区、行业内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积极发动辖区、行业内人才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确保申报到位。
-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高层次人才591人,其中,有效期内人才共有526人,超出有效期的人才有65人。人才过期且未重新申报的现象明显,严重影响我区新增高层次人才定量指标。
请各单位跟踪落实确保相关人才全部进行重新申报认定。
各单位在工作中请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人员信息管理,避免通过互联网传播人才信息。高层次人才增量是市对区人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人才申报认定工作落实成效将在年底党建绩效考评、区绩效考评成绩中予以体现。
如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章丽,联系电话:22985192;区委人才办联系人:梁桂玲,联系电话:22355690)。
附件:有效期外高层次人才重新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鲤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