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7 18:16:30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3058 打印本文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36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按省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zynljs/202203/t20220323_5865656.htm)要求落实。

二、申报数量

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最多可推荐1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由重点用人单位研究推荐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且经3名及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实名推荐的人选不占用指标。

三、工作要求

1.各县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进行申报,人选上报之前应与县(市、区)委人才办沟通。

2.各申报单位确定人选后请将申报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纪检监察或综治证明(需体现“遵纪守法”或“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详情见省厅文件填表说明。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24日下午下班前快递至市人社局专家科,装订成册材料的扫描版及电子版、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

 

联系人:侯碰旭,联系电话:22112397

邮箱:qzrsj@qzrc.gov.cn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2(限ems)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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