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中小学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7 18:17:38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7348 打印本文

泉鲤教党组〔2022〕7号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中小学  

   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2015〕78号)、《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等精神,按干部管理权限及规定程序,由区教育局党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区属公办中小学按程序开展学校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民主推荐考察工作。

一、推荐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表现良好;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3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担任年段长、教研组长等工作满3年(不同岗位可累计),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正职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任副职中层干部满3年。

二、工作流程

1.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在区教育局党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学校分别成立本校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小组,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推荐考察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党组审核把关。

2.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谈话调研推荐以实名推荐方式进行,参加推荐对象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现任中层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会议投票推荐参加对象为本校全体在编干部职工,会议投票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集体研究。考察工作小组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民主推荐以及干部的一贯表现等情况,对照推荐条件要求,报本校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拟确定为中层干部建议人选考察对象,并报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民主推荐票数占总票数比例低于50%的,不予确定为后备人选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经考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考察材料。

5.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学校党组织听取考察工作小组汇报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中层干部建议人选,人选名单及考察情况正式上报区教育局党组。

三、名额安排

根据《中共鲤城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委〔2015〕78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区属各中小学中层岗位职数原则上按相应的学生数量配备。2021年底经区教育局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在2015年《通知》基础上,对中小学中层干部岗位职数配备标准进行补充调整。按中小学在校生数及规模,安排各中小学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名额188名,其中中学82名(正职人选不超过27名),小学106名(正职人选不超过65名)。

四、工作安排

1.各校应于5月25日前完成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要求相关会议记录详实,过程性材料完整,并将推荐情况及考察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党组(附件6、附件8、附件9打印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党委办,电子版发送lcjydw@163)。

2.在完成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基础上,6月份将组织各校开展现任中层干部聘期考核工作,8月底完成续聘、新聘等工作,新聘中层干部原则上从建议人选中产生。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

1.鲤城区中小学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名额安排表

2.中层干部正职人选谈话调研推荐表

3.中层干部副职人选谈话调研推荐表

4.中层干部正职人选会议推荐表

5.中层干部副职人选会议推荐表

6.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7.中层干部人选考察对象民主测评表

8.中层干部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

9.干部考察材料格式及撰写要点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鲤城区教育局党组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

 

  鲤城区中小学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名额安排表

学   校

中层干部建议 人选推荐名额

学校

中层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名额

泉州市第七中学

32(正职≤6)

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第六中学

14(正职≤5)

泉州市新塘小学

2(正职≤2)

福建师大泉州附属中学

14(正职≤5)

泉州市仙塘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凌霄中学

10(正职≤5)

泉州市上村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泉中职校)

12(正职≤6)

鲤城区第五实验小学

4(正职≤3)

鲤城区实验小学

11(正职≤3)

泉州市亭店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

4(正职≤3)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9(正职≤3)

鲤城区第五中心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4(正职≤2)

泉州市前店南山小学

2(正职≤2)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4(正职≤2)

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4(正职≤3)

泉州市立成小学

4(正职≤2)

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

4(正职≤2)

泉州市新隅小学

4(正职≤2)

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

4(正职≤3)

泉州市昇文小学

4(正职≤2)

泉州市金浦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新村小学

2(正职≤2)

泉州市黄石小学

2(正职≤2)

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

4(正职≤3)

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

4(正职≤2)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9(正职≤3)

鲤城区开智学校

3(正职≤3)

泉州市明新中心小学

4(正职≤2)

合计

188

 

 

 

 

 

 

 

 

 

 

 

 

 

 

 

 

 

 

 

 

 

抄送: 区委组织部;区委陈斌副书记、区政府张剑辉副区长。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党组              2022年5月10日印发

 

核发:fsdqzbgs 点击数:7348 收藏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