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
名校长、骨干校长(校长后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属有关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8〕50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骨干校长(名
校长后备)考核的通知》(泉教组〔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对我区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省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开展新一轮定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现任校级领导,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省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详见附件1泉教组〔2022〕4号文件。
二、考核周期
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
三、考核指标、办法
以考核对象所在学校为单位组建考核评议小组,考核指标、办法、等次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2),请各校认真对照指标要求,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并完成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同一个人获得多种称号的,按最高级别称号进行考核。各校应认真细致、如实填写报送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6月2日前将《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考核情况汇总表》《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考核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qzlcjyrs@163.com邮箱,电子文件夹备注“XX学校2019-2021学年市级及以上名校长考核” 。6月8日前将《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考核表》(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苏老师收,联系电话:22376551,其余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学校存档备查。
附件: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
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考核的通知》(泉教组〔2022〕4号)
2.《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8〕50号)
3.《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考核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