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教师〔2022〕115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推荐
2022年省特级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2022年省特级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条件及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含台商投资区、开发区,下同)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闽教师〔2022〕34号文件规定的评选对象、条件、办法、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从坚持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中好中选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参评。为确保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列举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均不得提名或推荐。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并终身不得申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推荐名额分配
此次省教育厅下达泉州市特级教师推荐名额54名,其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1名、中职学校教师不少于3名、初中教师不少于9名,校级正职领导不超过5名,且推荐人选中须至少含2名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我市按1:1.3的比例下达推荐基础名额70名,名额原则上按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数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请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学校(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统筹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不同学科教师的代表性,关注特殊教育和民办学校人选,每所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若发现推荐人选不符合下达名额要求的,空缺名额由市级统筹使用。
为了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推荐40周岁以下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能力特别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各县(区、市)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可在分配的基础推荐名额之外择优推荐1名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一并参与市级评选、择优送省参评。
县(市、区)基础推荐名额为62名,为确保我市的推荐人选符合省定的要求,请各县(区、市)教育局推荐时应严格按照市级分配的名额推荐。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开发区学校基础推荐名额为8名,教师数超过350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示范性高中及建设校、示范性小学、示范幼儿园和市教科所每所学校(单位)每校最多推荐2人,其余学校(单位)每校最多推荐1人,由市级按下达的基础名额数评审确定市直提名人选参与全市评审推荐。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差额推荐、集中评选的办法进行,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4号)所规定的程序。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工作(测评表原件暂不提交,由原单位留存),并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5)。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对所辖学校(单位)、市直学校(单位)负责对本校(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其所提交的论文网络检索进行复核和查重,填报《论文检索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6)。各县(市、区)和直学校(单位)应在全面考核申报人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特级教师提名人选;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方式,重点考核提名人选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育人效果、业务能力等,并形成考察材料(800字左右,应有考核人签名、单位盖章)。提名人选应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推荐对象上报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后。市级将组建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开展推荐评选,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
特级教师申报人必须按照《福建省特级教师申报人资质和业绩材料目录》要求整理申报材料,除不宜装订的论文原件等,其他材料须按目录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一册,并采用纸质档案袋装袋[档案袋底部须粘贴标签(标签样式详见附件五)并适当加固],其中:1.目录建议用彩纸打印并标明页码,须设置总目录和各细项的分目录;2.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和送教送培等须随附通知文件、成效证明、讲稿等;3.课题应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申报表(申请书)、结题鉴定表、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结题报告等;4.论文须随附论文检索及查重情况(样式详见附件3、附件4),经县(区、市)教育局或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复核并填写《论文检索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6);5.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证明须包含证明、年度考核表,考核表须准确体现教学工作量并与教学工作量证明、汇总表填写的信息一致;6.申报材料须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属复印件须注明“系原件复印”字样。)。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名额分配、评选条件、推荐评选办法、工作要求等推荐参评人选,并于6月13日前将《论文检索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6)、《泉州市推荐福建省特级教师提名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7)Excel版本和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rsk@qzedu.cn;同时汇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1.各县(区、市)关于推荐特级教师人选的报告(包括评选程序、考核情况、评选结果、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2. 《泉州市推荐福建省特级教师提名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3.《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其中第3-6页另双面复制45份,详见闽教师〔2022〕34号附件6);4.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一式1份);5.《论文检索情况核查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6.《泉州市参评福建省特级教师申报人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附件5,一式1份);7.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相关资质和业绩材料(一式1份,目录详见闽教师〔2022〕34号附件7)。以上纸质材料务必于2022年6月13日(市直有关学校于6月11日)前通过EMS报送至泉州市府西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联系人:曾玲 电话:22766208 邮编:362000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4号)
2.泉州市2022年评选推荐特级教师名额分配表
3.申报人论文检索情况样式
4.申报人论文查重样式(供参考)
5.泉州市参评福建省特级教师申报人民主测评情况
统计表
6.论文检索情况核查汇总表
7.泉州市推荐福建省特级教师提名人选情况汇总表
8.申报人档案袋底部标签样式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
闽教师〔2022〕34号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工作意见》,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开展特级教师评选表彰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青少年宫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计划评选220名左右特级教师,推荐名额275名,各地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特级教师主要从坚持一线教学、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中推荐评选。要统筹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不同学科教师的代表性。每所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各设区市的推荐人选,乡村教师原则上应占20%左右,初中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校级正职领导不超过10%,并关注特殊教育和民办学校的人选。各地要注意推荐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能力特别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青年教师,各地在推荐名额内至少推荐2名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的表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曾获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
(二)育人的模范。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先,把德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德育工作经验丰富,在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指导优秀生、转化后进生、培育优秀班集体等方面成效显著,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5年。
(三)教学的专家。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鲜明的教学主张,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学生、家长满意率高,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是县级以上本学科(专业,下同)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研人员设区市级以上),或获得设区市级以上优质课比赛奖项,或获得设区市级以上教学比赛(教学技能大赛、制作教具比赛、信息化教学比赛、教学说课比赛等)二等奖以上。
(四)教研的行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实践探索,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曾获得本学科领域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或近5年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乡村教师1篇可为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且完成设区市级以上教研课题1项以上(含主持前三名,乡村教师完成县级以上教研课题1项以上),其中教研人员应有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且主持并完成上一级以上教研课题1项以上(国家级课题包含主持前三名)。
(五)示范的榜样。积极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人员应主动联系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持续开展送教送培、课堂诊断、集备指导等工作。近5年来在设区市级以上开设较高水平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3次以上(乡村教师至少3次县级以上,教研人员其中至少1次省级以上)。
(六)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龄10年以上,现已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教研人员必须有5年以上教学一线任教经历,同时坚持每学期到中小学、幼儿园等参加听评课等教研活动或兼任教学工作。
(七)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专业教师近5年来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工作,或取得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资格。教研人员近5年每年均到乡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或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开展调研工作。
(八)校级正职领导在任职期间,坚持教学工作,所在学校规范办学,校风好、学风正,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和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且在达标复评中未被降级。
上述评选条件补充说明见附件2,所有评选条件截止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
四、推荐评选办法
特级教师的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差额推荐、集中评选的办法,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推荐所辖县(市、区)和市属学校的人选。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的人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负责推荐技工学校、青少年宫等人选。
(一)申报。学校(小学指中心校以上)、单位根据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教师也可以向学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荐。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对申报人(含自荐)进行民主测评(详见附件3)。
(二)提名。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全面考核申报人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特级教师提名人选。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方式,认真核实申报人的参评条件,重点考核提名人选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育人效果、业务能力等,并形成考察材料(800字左右,应有考核人签名、单位盖章)。提名人选应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推荐对象上报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意见。
(三)推荐。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组建特级教师推荐委员会,通过教学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对申报人选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和师德表现等进行集中考察,按照分配名额评选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负责考核省属学校(单位)和全省技工学校、青少年宫推荐人选。
(四)评审。省教育厅组建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特级教师建议人选。特级教师建议人选应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批准确认。被授予省特级教师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离开现任教设区市教育系统,否则将撤销其特级教师称号,取消其特级教师待遇。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推荐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机制,准确把握条件标准,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存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列举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均不得提名或推荐。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并终身不得申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推荐材料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关于推荐特级教师人选的报告(包括评选程序、教学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评选结果、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二)《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摘要表》和《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一份,附Excel格式电子版,详见附件4、5);
(三)《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其中第3-6页另双面复制45份,详见附件6);
(四)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五)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相关资质和业绩材料(一式一份,目录详见附件7)。
省属学校(单位)、技工学校和青少年宫推荐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我厅教师工作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我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推荐人选的上报材料,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应负责审核验证,并分别加盖学校和单位印章(未盖章的视为无效)。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陈榕猇,联系电话:0591-87091233、87832554(传真),电子邮件:jytjsc@fjsjyt.cn。
附件:1.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
3.福建省特级教师民主测评表
4.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摘要表
5.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6.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
7.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资质和业绩材料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1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单位 |
推荐名额 |
福州市 |
43 |
厦门市 |
28 |
漳州市 |
33 |
泉州市 |
54 |
三明市 |
18 |
莆田市 |
21 |
南平市 |
18 |
龙岩市 |
21 |
宁德市 |
21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3 |
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技工学校和青少年宫等 |
15 |
合 计 |
275 |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2
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补充说明
1.关于表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表彰指:由县委县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农村教师、基层最美人物、“最美教师”、“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等。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由县委县政府或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上授予的中小学优秀校长、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2.关于班主任工作。班主任仅指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
3.关于教学工作量要求。推荐人选近5年平均工作量不少于如下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400课时,中学320课时、小学480课时。其中,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正职领导工作量为不少于上述工作量的1/3;中心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540人的完全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00个工作日(半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9个班以上幼儿园园长不少于60个工作日, 副园长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兼任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不少于120个工作日;9个班以下幼儿园园长不少于80个工作日,副园长不少于120个工作日。
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平均每学年不少于210个工作日(一天为1个工作日)。
4.关于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符合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
(1)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高中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二等奖以上,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残奥会上获奖。直接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办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5.关于论文检索。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学校)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实行网上检索,并加盖公章确保真实性。包括:
(1)学术刊物检索: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确认刊物是否合规。
(2)学术论文检索:登陆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确认论文是否正式发表在相应期刊上。上报材料时,须将学术论文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
(3)论文雷同率检索: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网络检索,如发现抄袭、剽窃或学术造假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6.关于校级正职领导认定问题。进修院校、教研机构、电教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指校长(书记),小学指中心小学校长(书记),幼儿园指县(市、区)城区所在地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园长。
7.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3
福建省特级教师民主测评表
测评对象姓名: 单位(学校):
是否同意该同志参评省特级教师 |
同意 |
□ |
不同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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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评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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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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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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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情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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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水平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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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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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点 和 不 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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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您按测评内容在所选择的□内画“√”,每个测评内容只能选择一项;
2.“主要特点和不足”可另附纸张填写。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4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摘要表
设区市教育局或省直厅局(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 |
出生 |
工作单位(与学校印章一致) |
任教 |
任教 |
学历学位 |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从事班主任工作情况 |
现任专业 |
年度考核情况 |
开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讲座情况 |
研究课题情况 |
论文发表情况 |
指导青年教师 |
农村任(支)教或企业实践经历 |
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设区市级以上比赛情况 |
受表彰情况(至多五项) |
备注 |
例1 |
张三 |
男 |
1962.08 |
××第七中学 |
初中 |
英语 |
本科学士学位 |
教务主任2002.10 |
教务主任2002.10 |
高级教师2000.09(9年10个月) |
2017年度:合格,250课时 |
2011年3月,在×××开设示范课,主办单位:×××。 |
2013年3月,主持×××课题,立项单位:×××。2014年3月,参与×××课题(排名2),立项单位:×××。 |
CN:1篇 视同:1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奥赛获全国二等奖) |
2013年5月指导×××参加×××主办的公开课获×等奖。 |
2013年9月-2014年8月,在农村学校×××任(支)教。 |
2013.05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 |
2013年9月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人事部、教育部); …… |
|
注:1.本表统一用EXCEL制表,用A3规格纸张打印。2.任教学段按现任教学段填报;3.出生年月用“yyyy.mm”格式录入;4.乡村教师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5
设区市教育局或省直厅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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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单位(与学校印章一致) |
姓名 |
性 |
出生 |
教龄 |
现任行政 |
现任专业 |
任教学段 |
任教学科 |
是否乡村教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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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注:本表统一用EXCEL制表,用A3规格纸张打印。
闽教师〔2022〕34号附件6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福建省教育厅 制
2022年5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3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仿宋、小四号、20磅行距),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1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
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应简要说明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育人效果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
5.表中不够填写的,可另附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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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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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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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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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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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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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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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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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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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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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乡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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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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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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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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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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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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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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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主任 工作累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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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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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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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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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 简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在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支教、到企业实践经历)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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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时间 |
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 |
表彰奖励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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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设区市级以上比赛情况 |
时间 |
荣誉称号或奖励名称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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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年度 考核和教学 工作量情况 |
年 度 |
教学工作量 |
学生评价满意率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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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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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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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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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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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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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发表的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情况 |
发表时间 |
论文题目 |
期刊或汇编名称 |
刊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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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研究课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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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立项单位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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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情况 |
时间 |
题目 |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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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
起止时间 |
指导何校何人 |
指导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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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教书育人、 教研科研、 示范引领 等方面的 主要事迹 (限2000 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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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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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民主测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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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会议名称: 应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数,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人;共发出测评表( )张,收回( )张,有效票( )张。 总体评价:优秀( )票、良好( )票、一般( )票、较差( )票。 推荐情况:同意推荐参评特级教师( )票,不同意(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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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校(单位)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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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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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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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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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意见 |
主任委员(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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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 政府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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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师〔2022〕34号附件7
福建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资质和业绩
材料目录
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
四、近5年教学工作量证明(复印件);
五、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六、任教年限证明;
七、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
八、现任行政职务任命文(复印件);
九、城镇教师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经历证明,或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等证明材料;
十、开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的证明材料(由主办单位出具);
十一、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材料;
十二、论文(原件)及论文检索材料;
十三、综合性表彰或教育教学专项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四、送培、送教下乡证明材料;
-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 代表本人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2
泉州市2022年评选推荐特级教师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总计 |
其中:乡村教师数下限 |
其中:初中教师数下限 |
其中:中等职业教师数下限 |
其中:校级正职上限 |
其中:40周岁下限(含额外推荐) |
鲤城区 |
4 |
0 |
1 |
0 |
1 |
0 |
丰泽区 |
5 |
0 |
1 |
0 |
1 |
0 |
洛江区 |
2 |
0 |
0 |
0 |
1 |
0 |
泉港区 |
3 |
1 |
1 |
0 |
1 |
0 |
石狮市 |
5 |
2 |
1 |
0 |
1 |
0 |
晋江市 |
11 |
3 |
2 |
2 |
1 |
1 |
南安市 |
9 |
3 |
1 |
1 |
1 |
1 |
惠安县 |
6 |
2 |
1 |
0 |
1 |
0 |
安溪县 |
7 |
2 |
1 |
1 |
1 |
0 |
永春县 |
4 |
1 |
1 |
0 |
1 |
0 |
德化县 |
4 |
0 |
1 |
0 |
1 |
0 |
台商投资区 |
2 |
0 |
0 |
0 |
1 |
0 |
市直及开发区有关学校(单位) |
8 |
0 |
1 |
0 |
1 |
0 |
总计 |
70 |
14 |
12 |
4 |
13 |
2 |
各县(区、市)和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之外择优推荐1名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一并参与评选、择优送省参评。 |
附件3
申报人论文检索情况样式
姓名: 单位: 复核人签字:
- 学术刊物检索情况
2、学术论文检索情况
附件4
申报人论文查重样式
单位: 作者签字: 复核人签字:
附件5
泉州市参评福建省特级教师申报人
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
测评对象: 单位(学校)盖章:
XX单位(学校)于2022年6月 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对申报人(含自荐)进行民主测评。应出席人数 人,参会 人,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测评会在听取申报人公开述职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弃权 张,同意 张,不同意 张。民主测评获赞成票不低于到会人数三分之二。
师德表现测评情况:优秀 票,良好 票,一般 票,较差 票;育人情况测评情况:优秀 票,良好 票,一般 票,较差 票;教学水平测评情况:优秀 票,良好 票,一般 票,较差 票;
申报人主要特点:
申报人主要不足:
(“主要特点和不足”可另附纸张填写)
唱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时间:2022年6月 日
附件8
申报人档案袋底部标签样式
县区 |
单 位 |
姓名 |
学科 |
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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