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重新遴选首批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
日期:2024-10-04 15:25:07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 打印本文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重新遴选首批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鲤城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泉鲤委教〔2023〕1号文件)和《鲤城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泉鲤委教〔202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名校(园)长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重新遴选鲤城区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5,请有意向申报的校级干部按照《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的通知》文件要求,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登记表和佐证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lcjyrs1@163.com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30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

 

泉鲤政教〔2021〕131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

名校(园)长工作室的通知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和落实《鲤城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泉鲤委〔2020〕6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名校(园)长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鲤城区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符合《鲤城区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条件的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

二、申报原则

1.坚持面向一线的原则。申报对象为在一线任职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

2.坚持面向全区的原则。统筹覆盖老城新区各有关学校。既要选拔享有较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又兼顾培养有发展前途和潜力的中青年校级干部。

三、工作目标

首批设立7个名校(园)长工作室,其中中学1个,小学4个,幼儿园2个。

四、申报条件

按照《鲤城区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室“领衔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对应的条件组织申报。

    1.“领衔名校(园)长”:领衔名校(园)长采取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校(园)长自愿申报,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结合平时对校长考察考核情况,确定人选。

    2.“工作室成员”: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根据《鲤城区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选聘要求,由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教育局择优遴选、审核批准。

    3.申报名额:原则上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由领衔名校(园)长1名和3-5名成员组成,依托领衔名校(园)长所在学校设立。

4.申报工作本着“从优从严”的原则,如个别工作室申报条件不够成熟,则暂缓建立。

五、申报办法

申报时间从下文之日起截至2021年9月30日,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申报对象填写《鲤城区“名校(园)工作室”成员申报登记表》,学校审议后盖章确认推荐,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区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qzlcjyrs1@163.com(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2376551)。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区教育局审议确认“领衔名校长”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人选。

“名校(园)工作室”由区教育局下文公布,按照《鲤城区名校(园)工作室 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暂行)规定,各名校(园)长工作室必须开展相应工作、履行相应职责与任务;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及工作室成员进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室是否继续挂牌、成员是否续聘挂钩。

 

附件:1.鲤城区名校(园)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

2.鲤城区名校(园)工作室成员申报登记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鲤城区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为发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建设高素质的校(园)长队伍,经研究,决定设立一批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工作室。现就名校长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落实《鲤城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凝聚和引领更多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园)长深入开展研究与实践,使名校(园)长工作室成为我区未来名校(园)长培养的重要平台,成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专业支持和智力支撑的重要依托。

二、工作目标

首批建立7个名校(园)长工作室,其中中学1个,小学4个,幼儿园2个,通过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培养和打造一批具有现代办学思想和现代学校管理经验的名优校(园)长,建设一批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鲤城特色的卓越学校,推进和带动全区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为深化我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人员组成与职责

名校(园)长工作室由领衔名校(园)长1名和3-5名成员组成,依托领衔名校(园)长所在学校设立。

   (一)名校长工作室职责

1.承担成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通过“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提升成员的政治思想、师德修养、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管理和创新能力,使成员的办学理念更加系统化、特色化,所在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2.搭建优秀校长集中研修的平台。建立校长积极参与、合作研修与自主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校长们的办学经验和思想,深入开展项目或课题研究。在周期内确定并开展至少一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校管理研究成果,并在泉州市区乃至更大范围产生一定影响。

3.带动和指导其他学校工作。以研讨会、报告会、名校长论坛、现场指导等形式,每年承担至少一次主题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衔名校长职责

1.制定成员周期培养目标和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

2.对成员进行全程指导和考核,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

3.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授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指导成员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对成员所在学校工作进行指导;

4.承担有关学校管理、校长培养培训的课题研究,工作周期期满时,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报告,完成1 篇学校管理创新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报告,并在CN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1 篇及以上的教育类、学科类研究论文;

5.按计划组织开展活动;

6.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的网页建设,上传教学资源和成员成果分享资料,开展主题论坛、在线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

7.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8.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

1.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学习计划,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2.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虚心接受领衔名校长指导、检查;

3.在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上获得提升,学习期结束后,至少有1篇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课题研究获区级以上立项或成果1项,每年在区级以上开设至少1次公开课或教学展示、学术报告,完成1份个人成长报告。
    4.协助领衔名校长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展示、优秀人才培养等其他工作。

    5.在领衔名校长指导下,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四、工作室的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

(一)名校长工作室申报条件

     领衔名校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理念和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

2.在教育事业上享有较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在鲤城区具有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有公开论文发表;主持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4.热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强组织、管理、指导和示范能力;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等。

名校长工作室成员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中青年校级干部;

2.具备良好的品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业务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二)名校长工作室的审批程序

    1.组织申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申报评选方案并发布申报通知;

2.推荐申请。领衔名校长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校长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

3.审核评审。区教育局审核推荐材料,同时结合平时对校长考察考核情况,确定人选;

4.批准公布。领衔名校长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5.选拔成员。名校长工作室面向全区公布工作室成员的选聘要求,由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教育局遴选、审核批准。

6.挂牌运行。在领衔名校长所在单位以名校长本人的姓名命名工作室并挂牌,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领衔名校长须与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领导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名校长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校长工作室的领导,为名校长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条件保障。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名校长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组织管理

⒈名校长工作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名校长工作室”的管理,审查名校长及成员资格,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各项保障。

⒉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职责是对“名校长工作室”的过程性管理,并协调、指导“名校长工作室”业务活动的开展,审查“名校长工作室”发展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校长工作室”培训工作和学习情况,考核评价“名校长工作室”及名校长成员。

3.名校长工作室实行三年周期制。在周期内,名校长工作室、名校长、成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每年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周期期满时,由区名校长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估。工作卓有成效的名校长可继续命名、挂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不再命名和授牌。

(三)保障措施

1.条件保障

领衔名校长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置一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在工作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名校长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条件,开拓途径,为名校长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或研究成果提供平台。

2.经费保障  

教育局安排下拨每个名校长工作室每年专项经费20万,主要用于“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管理和业务活动,包括添置设备、图书资料、网络建设、课题研究、专家授课、观摩考察等。该专项经费由区名校长工作室办公室结合考评制度分年度下拨到所在单位专户,由挂牌名校长负责申报使用。领导小组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考核评价

   (1)区教育局对名校长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三年周期期满终结性考核相结合,滚动管理。三年周期期满进行终结性考核。考核结束后,向工作室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凡一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建制。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淘汰;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工作室两个管理周期满后,须重新参加评选。

    (2)名校长工作室的考核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成员学校的评价,开展同行调查;四是深入主持人和成员学校实地考察。考核内容主要是名校长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名校长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学员方面的成效,主持人和成员的研究成果等。

    (3)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区教育局委托名校长进行,与工作室考核同步。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名校长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校长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参加工作室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学员,由区教育局颁发结业证书。

(4)工作室领衔名校长,在周期内若调离我区,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取消工作室及挂牌名校长资格。工作室成员在周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

 

附件2

鲤城区首批“名校(园)长工作室”申报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学 科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职 称


工作单位


手机


现任称号    (在对应称号  后填写级别)

骨干教师(     )

学科带头人(     )

教学名师(       )

申报称号(√)

领衔名校长(     )

工作室成员(     )

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前的学习经历开始填起、含工作简历)


工作业绩

主要成果

不超过1000字(佐证材料可另附纸)


所在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副书记陈斌、区政府张剑辉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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