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教进〔2024〕232号
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鲤城区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委托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和福建教育学院举办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小学责任督学、兼职督学、督导室工作人员、区属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分管领导或联络人员1名
二、培训目标
(1)通过研修,更新督学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更新督学的督导理念,认清新时期学校教育发展的趋势与督导工作的新要求。
(2)通过研修,提升更加明确新时期督导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丰富督导工作的方法和经验,提升各督学的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
(3)通过研修,加深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指标的认识,增强参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的能力。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日至8日。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四、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观摩、学员论坛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详情见附件1)
六、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培训机 构不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用。参训人员异地培训发生的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七、考核要求
1.本次培训实行研修成果质量考评及出勤、参与研讨等综合表现考评,达到要求者方能准予结业。
2.学习期间,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研修活动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原则上不得请私假;缺课1/3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八、注意事项
1、请各学校根据培训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于10月26日前扫二维码加入班级微信群,进群后第一时间修改群昵称:“学校+名字”,以便于培训管理。
2、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通知、报名、督促参训等工作,加强对参训对象的纪律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培训期间学员能全身心投入培训,提高学习主动性。
3、学员参训期间应与承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服从班主任安排管理,不得无故缺勤旷课,确保培训效果及质量。若违反安全责任书规定,且不服从培训班管理规定的,将通报教育局和原单位。
总务班主任1:黄伟松 联系电话:13505013866
行政班主任2:陈志强 联系电话:15860909368
业务班主任3:官志鹏 联系电话:14759576669
附件1: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培训班安排表
附件2: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培训班名额安排表
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