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2018年 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日期:2018-10-12 14:54:1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70 打印本文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2018

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149号)规定,2018年秋季本校对高中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咨询鲤城区物价局,不另发收费文件,各校参照市物价局网上通知的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的收费文件{泉价(201822号},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8109日研究,本学期高中每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学 费:850元。2.住宿费:50元。3.簿籍费:18元。

4.课本费:高一176.64元、高二理科135.8元、高二文科118.4元、高三0元。

 

 

校长:陈溪林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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