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2019年 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日期:2019-03-27 16:36:1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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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2019年
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规定,2019年春季本校对高中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咨询鲤城区物价局,不另发收费文件,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9年3月1日研究,本学期高中每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学 费:850元。2.住宿费:50元。3.簿籍费:18元。
4.课本费:高一152.3元、高二理科99.4元、高二文科79.1元、高三0元。
校长:陈溪林
2019年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