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2022年 春季收费校长公告
日期:2022-04-26 16:43:17  发布人:fsdqzzwc  浏览量:46026 打印本文

根据《转发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重新核定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泉鲤价【200626号)、《转发《关于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鲤价[2004]10)及《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春季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财[2022]9号)文规定,2022年春季本校对高中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本校校务会议2022426日研究,本学期高中每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 费:850

2.住宿费:40

3.课本费:

1)高一112.1元(日语生93.1元);

2)高二(学科课本费+公共科目课本费):

公共科

历史

政治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30.3

7.8

18

0

31.1

23.3

9.7

3)高三:0元。

 

郑忠盛

20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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