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学生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22-04-28 16:54:33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311 打印本文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福建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7号)》精神,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助学金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福师大泉州附中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附后)。

2.在校长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三、经费来源

按照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确定的计提比例(3%)由本校每年1-10月事业收入总额中提取助学基金。

四、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一档:

(1)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二档: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自主申请,年段调查落实学生家庭情况,确定拟申请学生名单。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由学校财务核实下发奖助学金。

(三)发放办法:

一档:每生每学年发放助学金1200元整。共计14人(高一2人,高二9人,高三3人),合计16800元。

二档:每生每学年发放助学金800元整。二档共计30人(高一10人,高二7人,高三13人),合计24000元。

一、二档总计发放40800元。

  • 账户与资金管理

1.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助学金由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示。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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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大泉州附中高中阶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领导小组

各处室、各年段: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中阶段学生资助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8号】精神,决定成立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郑忠盛(总负责)

副组长:阮宪琛(具体负责)

  员:陈河明(申请材料审核)

黄培祥(资金发放审核)

蔡泳龙(高一年段材料的整理、审核)

吴远娴(高二年段材料的整理、审核)

吴龙山(高三年段材料的整理、审核)

史小明(资金发放)

吴滢滨(申请材料汇总、整理)

 

                                 福师大泉州附中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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