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中小学2021―2022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06 09:31:01  发布人:fsdqzzjc  浏览量:1006 打印本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整体推进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表彰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每学年在全市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开展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2021-2022学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中学校、小学在校学生(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其中小学限于现就读四年级以上(含)的学生。

)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选: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统计而不进行累计);因违法或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的

2022-2023学年度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须在本学段获得过县级相应荣誉或综合表彰(市直学校需获得校级以上)。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优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和品德表现,近两年受到校级以上综合表彰。

3.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学科发展均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热爱生活,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具有良好的劳动技能、独立生活能力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爱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人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必须是担任校学生会、团委(总支)、少先队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年以上(含)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集体荣誉感强。

4.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风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互助友爱、文明和谐、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等良好班风。班级同学积极向上、团结友爱。

2.学风好,班级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学习氛围浓厚,在全校师生中广受好评。

3.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自觉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和安全事故。

4.重视班级文化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艺术、体育、科技、劳动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生命,身心健康。

五、评选要求

1.各地各校要制定科学的评选方案,坚持德育为主、全面衡量、综合考评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各地各校推荐候选学生的相关情况在上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3.各地各校应上交的纸质材料(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登记表》。要求用A4 纸,双面印刷,电子录入,一式一份;(二)推荐对象花名册,打印版,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各地各校请将附件3-6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报送前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5.各地各校要严格按分配的评选名额进行评选,超过名额报送的一律不予审批,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递补,逾期报送者不予接收。

联系人:黄雪云,联系电话:22755882,电子邮箱:szk@qzedu.cn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县(市、

区)推选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市直学校

推选名额分配表

3.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登记表

4.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登记表

5.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花名册

6.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花名册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6

 

 

附件1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县(市、区)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市直学校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登记表

 

        

 

  1.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公共事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能吃苦耐劳,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学能力,能虚心向老师或同学请教,学习成绩优异。课余时间会玩魔方,数独等益智类游戏劳逸结合,毛笔书法与绘画方面也有练习。
  3.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喜欢球类运动,蓝球,羽毛球,足球等,参加过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校内体育成绩优良,有良好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4. 在学校是老师的好助手,帮忙收发检查作业,珍惜劳动成果和资源,注意环境卫生,且与同学良好相处,会随机应变,及时处理各类事务。在家是家长好帮手,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辅导妹妹弟弟的一些作业。
  5. 在此感谢学校领导、老师能给我参选机会,此次评选三好学生成功与否,我将一如既往的刻苦学习,争取自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交接班人。

 

 

 

 

 

 

 

(

)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两用,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分别编序号,各县(区、市)教育局统一编序号。   

     3.表格可以复制(纸张用A4纸,双面印刷),字迹应填写清楚。

附件4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登记表

序号:

 

附件5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花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类别:

 

备注:此表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使用,请按类别、学段分别填写。

附件6

 

泉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2021―2022学年新时代

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花名册

推荐单位(盖章)                     

备注:此表请按学段分别填写。

 

 

 

 

 

 

 

 

 

 

 

 

 

 

 

 

 

 

  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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