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参加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8-10-09 16:03:1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3 打印本文

关于组织推荐参加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学校:

现将《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鲤城区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积极推荐教师参评“最美教师”,每校可推荐1名,区教育局汇总各校推荐人选后再择优推荐1名报送区委宣传部参评。

因时间紧急,各校确定拟推荐人选后速将有关材料:

1)推荐表一式3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一份需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1000字事迹材料、200字事迹简介(以上3种材料,需复印15份送评委使用,待确定为报送市参评再复印);

2)1张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今年照片);5张工作、生活照。要求:图片精度不小于700K,并附电子文档。

3)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写入的荣誉称号主要体现县(市、区)级以上的表彰情况,一般不超过5个。

以上材料72日下午下班前送交区教育局人事股,校内公示工作同时进行。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lcjy22398537@163.com

 

 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2018629

 

 

 

 

 

泉鲤委宣〔201813

 

关于开展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

鲤城区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引导和激励全市干部群众为建设“五个泉州”而奋斗,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委宣〔201873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牵头在全市开展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请各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唱响主旋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人选参评。方案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由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协办。

二、评选原则

1.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体现心灵美,品格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具有社会公信力,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在“最美人物”等评选中无失信行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

4.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下(含县级)的在职在岗人员。

5.已被市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和历年我市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活动共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新闻工作者、最美生态建设者、最美扶贫人、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每个类别评出1名。

根据我区实际,具体安排如下:最美职工由区总工会负责推荐;最美教师由区教育局负责推荐;最美医生由区卫计局负责推荐;最美警察由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负责推荐;最美新闻工作者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推荐;最美生态建设者由区环保局负责推荐,最美扶贫人由区农林水局负责推荐,最美社区工作者由区民政局负责推荐;最美文化工作者由区文体新局负责推荐。各街道可根据实际向区委宣传部综合推荐。

四、进度安排

1.628日—630  各单位制定推荐方案并开展推荐工作;

271日—73  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至区委宣传部;

37月3日—7月4日  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市委宣传部。(逾期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候选人具体推荐标准详见附件;

2.本次推荐的候选人限于鲤城辖区,候选人工作单位必须在本区范围内,已被市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和历年评选的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此次评选;

3.各推荐责任单位推荐工作方案应征求区委宣传部意见,并报经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推荐过程中应主动向市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支持;

4.每位推荐对象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3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一份需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1000字事迹材料、200字事迹简介(以上3种材料,各复印15份,送评委使用);

2)1张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今年照片);5张工作、生活照。要求:图片精度不小于700K,并附电子文档。

3)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写入的荣誉称号主要体现县(市、区)级以上的表彰情况,一般不超过5个。

以上材料建立电子文件夹(注明类别和所在部门),于201773日(星期二)前,报送区委宣传部宣传股(鲤城区政府5号楼211室),电子文件发送至区委宣传部宣传股邮箱:xck22355706@163.com。联系人:蔡玮玮,联系电话:22355706

 

附件:

《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方案》

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引导和激励全市干部群众为建设“五个泉州”而奋斗,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闽委宣〔2018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由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农办)、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协办。

二、推选原则

1.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时代特征鲜明,事迹丰富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

4.参评候选人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下(含县级)的在职在岗人员。

5.已被市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和历年我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本次推选。

三、推选类别

本次推选活动共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新闻工作者、最美生态建设者、最美扶贫人、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是总工会、农业局、教育局、卫计委、公安局、宣传部、环保局、农业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每个类别评出1名。同时设立提名奖,每个类别评出1名。

四、推荐条件

(一)最美职工

1.具有工匠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技术精湛、精益求精;

2.具有创新精神,在技术改造上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3.具有奉献精神,在推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公益上表现突出。获得县(市、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或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企业一线工人。

(二)最美农民

1.扎根农村,在农业生产、经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

2.注重农业创新,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或被县(市、区)级以上媒体宣传过;

3.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影响面较大。

(三)最美教师

1.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注重教育创新,教学能力较强,教学实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同行好评;

3.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事迹感人,赢得全社会尊重。

(四)最美医生

1.从医工作5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

2.医术高明,精益求精,在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上业绩突出;

3.医德高尚,视病人为亲人,在为患者排忧解难上奉献大爱,得到广泛认可。

(五)最美警察

1.战斗在一线的在职在岗公安民警,原则上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在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事迹突出感人,在县(市、区)级以上媒体宣传过;

3.忠实履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实绩突出,作风优良,受到省主管部门以上表彰。

(六)最美新闻工作者

1.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持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发记者证,模范遵守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真践行“四向四做”,自觉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综合业绩突出,获得过以下奖项之一:中国新闻奖一、二、三等奖;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一等奖;福建新闻奖一等奖、二等奖。

(七)最美生态建设者

1积极宣传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相应事迹在县(市、区)级媒体上宣传过;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长期坚持绿色导向,参与生态环境社会共治,所在单位或企业近5年内无环境违法处罚记录;

3.长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实践服务活动,热心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八)最美扶贫人

1.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全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

2.以各种形式积极投身扶贫脱贫,参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捐赠扶贫、技能扶贫等具体项目,在“千企帮千村”、“广告精准扶贫”等社会公益扶贫活动中做好示范引领,有效带动、增强“造血”、稳定帮扶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应事迹在县(市、区)级以上媒体宣传过;

3.具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敢为人先的大爱情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常年奋斗在扶贫一线的各界人士。

(九)最美社区工作者

1.连续从事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热爱社区建设事业,责任感强,贡献突出;

  2道德品质高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社会公信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居民排忧解难,得到广泛拥护和爱戴。

(十)最美文化工作者

1.致力于文化传承、保护、研究等基层文化工作或从事乡镇和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5年以上;

2.德艺双馨,在文化创作、文化传播、文化推广上有突出成就,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开拓创新,所从事专业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或被省主要媒体宣传过。

五、推选程序

1.各地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在本地开展类似推选活动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在10个类别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市级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也可择优推荐。

2.部门筛选。由10个推选类别所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筛选,每个类别选出3名,共30人,作为正式参评候选人,并给出排名顺序。

3.媒体介绍。在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网开设推选专栏或专题介绍候选人事迹。

4.网络投票。在泉州网(pc端)、手机泉州网(移动端)、泉州网公众微信号开设推选投票平台,由网民进行无记名投票。

5.综合评定。组委会成员同时承担考评职责,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综合每个类别候选人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排名顺序得分、网络投票得分和组委会评价得分的总和,取每个类别综合计分的前2名作为“最美人物”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的候选对象提交部务会研究。

6.部务会审定。向部务会作推选活动的专题汇报,并将综合评定的候选对象提交部务会研究审定,确定每个类别 “最美人物”的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

六、投票办法

1.在泉州网(pc端)、手机泉州网(移动端)、泉州网公众微信号开设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投票平台。三个平台的票数之和作为总投票结果。具体投票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2.投票时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由系统发送图形或字母验证码)。泉州网(pc端)、手机泉州网(移动端)每个IP每天限投1次,泉州网公众微信号每个粉丝只投1次。

3.投票周期为20天。

4.投票人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投票,禁止任何形式刷票作弊。投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候选人存在刷票行为,直接取消候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市各类先进典型推选活动。

七、计分办法

本次推选采用市级主管部门排名、网络投票和组委会综合评价的办法,计分方法为:

1.市级主管部门排名折分占30%,网络投票折分占30%,组委会综合评价折分占40%

2.分数组成:⑴市级主管部门排名折分:第一名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分;⑵网络投票折分:第一名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分;⑶组委会综合评价折分:第一名40分,第二名32分,第三名24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由组委会讨论并根据事迹的先进性议定最终候选对象。

4.组委会在审议过程中要尽量向基层倾斜,在“身边故事、共同铭记”活动中,被作为铭记对象的,予以优先推荐。

八、进度安排

1. 6月下旬下发通知,推荐时间截止201875(星期四)(逾期不受理)

27月上旬组织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审核和筛选,确定正式参评候选人。

37月中旬在市主要媒体介绍30名候选人事迹,并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活动。

47月底召开组委会会议,初步确定获奖者。获奖者由市委宣传部推荐上报参加省“最美人物”推选活动。若获奖者同时获得省、市“最美人物”荣誉称号,按照省、市荣誉不重复原则和递补原则,由市里的第二名获“最美人物”荣誉称号,第三名获提名奖获得者。

5.适时组织表彰,向“最美人物”颁发荣誉证书。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九、组织工作

1.成立由主协办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推选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2.工作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2)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主管类别人员的筛选排序。

3)按照省、市历届做法,市总工会负责为获奖者对应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团市委负责对应授予市青年五四奖章,市妇联负责对应授予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4)泉州晚报社负责组织记者深入实地,采访报道正式参评候选人(20人)。在泉州晚报开设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专版、专栏并进行广告宣传,在泉州网(pc端)、手机泉州网(移动端)、泉州网公众微信号开设推选投票平台、网上发布平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5)泉州广播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台开设泉州市2018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人物”推选栏目,播出候选人先进事迹节目,每个候选人视频时长控制在1分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同时负责承担制作泉州市参加省“最美人物”正式参评候选人视频,并提供给省广播影视集团。

6)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组织当地的推选推荐工作,做好正式候选人的电视专题拍摄工作,配合媒体采访。

十、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最美人物”推选活动,把它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唱响主旋律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部署,组织县(市、区)一级开展“最美人物”推选活动,制定配套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同步组织实施,形成推选活动的良好声势。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2. 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上报前应经同级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和个人信用审核,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部门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推荐对象名单。每位推荐对象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2份(原件)、1000字事迹材料、200字事迹简介(以上3种材料,各复印装订15份,送评委使用)。

2)1张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今年照片);5张工作、生活照。要求:图片精度不小于700K,并附电子文档。

3)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写入的荣誉称号主要体现县(市、区)级以上的表彰情况,一般不超过5个。

4)各县(市、区)要汇总1份本县(市、区)各类别推荐对象的清单(分别写上推荐类别、姓名、性别(男性不用写)、单位、职务、职称,用word文档,不用表格形式),格式如下:

一、最美职工

陈×× 福建宇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二、最美农民

刘×× 女,德化县戴云黑鸡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材料建立电子文件夹(注明所在地区),于201875日(星期四)前,报送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市行政中心3号楼405室),电子文件发送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箱:h22283576@163.com

联系人:黄志伟,联系电话:2228357613599761988

 

附件:泉州市2018年度“最美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

泉州市2018年度“最美人物”

候选人推荐表

所在县(市、区)  推荐类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

 

 

 

 

 

 

 

 

 

户籍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及简介

1000字主要事迹、200字事迹简介材料分别附后)

 

 

 

 

 

 

 

 

 

 

奖励表彰情况

 

所在单

位意见

 

 

 

 

 

     

县(市、区)计生部门意见

 

 

 

 

 

     

县(市、区)综治部门意见

 

 

 

 

 

     

县(市、区)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县(市、区)纪检意见

 

 

 

 

 

     

县(市、区)委宣传部意见

 

 

 

 

 

     

市级

行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市委

宣传部意见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20186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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