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泉鲤检发办字〔2021〕6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断卡”行动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落实《鲤城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巩固提升“断卡”行动成效,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断卡”宣传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宣传对象
活动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
宣传对象:辖区各中小学在校生、教职工
二、活动内容
1. 各学校要在校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特别是“断卡”行动宣传工作,在校内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短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海报、宣传短片由区检察院制作,区教育局协助发放。
2. 各学校要充分结合学雷锋志愿活动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海报、标语、宣传栏、LED、新媒体平台等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特别是“断卡”行动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教职工的防范意识。
3. 区检察院依托检察“未鲤”服务站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向各学校宣传“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社会危害性和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帮助学校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帮助学生远离违法犯罪。
三、活动要求
1.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开展“断卡”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全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区检察院专门制作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及视频,请各学校自行下载宣传视频,并组织学生观看、学习。
2. 区检察院“未鲤”服务站将宣传“断卡”行动作为“法治进校园”的重要内容,积极帮助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3. 4月20日前,各学校将本校“断卡”行动宣传活动小结及图片资料汇总至区教育局执法股。联系人:陈佳敏,联系电话:22385175,邮箱:lcjyzf@126.com。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