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鲤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通知
鲤城区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在2022年2月8日前,将《鲤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学校盖章),报送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职改办内)审核,确定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为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有以下情况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相应比
例:
1、本单位在2021年以来,有被授予过市级以上 “文明单位”称号的、在2021年度获得省级部门表彰或市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可以达到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上报时要附表彰证明的复印件)。
2、本单位在2021年度,所参加考核的人员有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劳动教养、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比例要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请务必审核清楚,不可瞒报、漏报)
3、需上报材料
(1)影响优秀指标等次的奖惩材料复份件1份(加盖公章)。
(2)若有党纪政纪处分的,还需填报《鲤城区2021年度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统计表》
另:具体开展考核工作的时间待优秀等次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各单位可先行布置考核人员填写《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附:1、《鲤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
2、《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