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教思函〔2022〕10号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推荐
2022年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2〕2号),现就遴选推荐2022年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各地各校在持续深入实施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的基础上,从中择优推荐若干堂示范课。具体推荐名额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各推荐12堂,开发区推荐2堂,其它县(市、区)各推荐8堂;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各推荐1堂。各县(市、区)推荐时要兼顾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主讲教师要具备较高的课堂驾驭能力,能开展巡讲展示推广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近两年已有思政课入选市级以上示范课的主讲教师不再推荐。各地各校推荐示范课程教学设计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详见闽教思〔2022〕2号附件2),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并择优推荐15堂示范课上报省教育厅。
二、遴选推荐“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各地各校围绕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遴选推荐“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各县(市、区)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市直学校可申报1个。已入选省级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再推荐。案例材料和案例汇总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材料要求详见闽教思〔2022〕2号附件3)。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小学、初中、高中各5个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遴选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各县(市、区)按照闽教思〔2022〕2号文件附件4的要求,分别推荐3-5个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5所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市直学校可自主申报1个。此项目包括幼儿园。2021年已入选泉州市家庭教育特色学校,近一年工作有新进展的,可继续申报省级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并在推荐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此类每个县市区最多申报1个)。已入选省级相应项目的不再推荐。典型案例、特色学校(园)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等推荐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各推荐5个。
四、遴选推荐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1.推荐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原则上从第一、二批泉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推荐,各县(市、区)按照闽教思〔2022〕2号文件附件5的要求,可择优推荐1个单位申报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把电子版和视频材料刻录在U盘)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自评报告》和《申报表》电子版同步发至思政科邮箱。市教育局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由石狮市、德化县中小学生综合性社会实践基地自主申报。
2.申报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各县(市、区)从已列为本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资源单位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不多于3家)。《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发至思政科邮箱),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需装订成册,应包括基地概况、有关工作制度、辅导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研学课程、线路以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资料,电子版刻录在U盘),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五、遴选推荐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各地各校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劳动教育实施途径的基础上,从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劳动课程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资源开发、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学科课程劳动教育渗透、家庭劳动教育指导、劳动教育评价等方面选取项目,推荐3至6个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注意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市直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可推荐1个。已入选第一、第二批泉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近一年来工作有新进展的,可继续申报省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并在推荐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此类每个县市区最多申报1个)。已入选省级相应项目的不再推荐。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相关表格见闽教思〔2022〕2号文件附件6)。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并择优推荐15个项目申报省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六、遴选推荐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各地按照闽教思〔2022〕2号文件附件7的要求,推荐2至3个单位申报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原则上已列为市级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推荐。2021年已入选泉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近一年来工作有新进展的,可继续申报省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此类每个县市区最多申报1个)。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把电子版和视频材料刻录在光盘或U盘)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思政科,《自评报告》和《申报表》电子版同步发至思政科邮箱。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一批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择优推荐4个单位申报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七、其他事项
1.遴选建设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示范带动全市学校深化教育改革、提升育人水平,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广泛开展德育工作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培植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具有示范作用的本级德育特色项目,并做好层层择优推荐工作。各类特色项目单位要认真完善建设方案,不断创新德育方式,提升项目质量,并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切实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本年度中小学德育特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集中,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不一,各地各校要认真研读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切实推荐具有示范作用、可借鉴推广的德育工作特色项目;要严格材料把关审核,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通过邮政快递,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思政科(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三楼324、326室 ;邮编:362000;联系电话:22755882、28229598)。佐证、视频资料以外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思政科邮箱:szk@qz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德育和劳
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2〕2号)
2.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0日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
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大附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一批德育和劳动教育实验区、创新区、先行区
(一)主要任务。支持福州市作为省级“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验区”,打造思政课一体化教育样板;支持龙岩市、三明市、宁德市作为省级“红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创新区”,深化“红色铸魂”研学实践教育;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两岸研学实践教育先行区”,讲好“两岸一家亲”故事,探索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新路;支持漳州市、南平市作为省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区”,厦门市、莆田市作为省级“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区”,创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家庭教育新模式;支持泉州市作为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推动龙岩市、厦门市集美区、泉州市安溪县作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引领全省劳动教育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立足全省、放眼全国,认真制定政策措施和建设方案,创新教育的内容、途径、方式和工作新举措、新机制,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方面工作上台阶、创精品、出亮点。届时,我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成果绩效、资助经费使用等方面开展验收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全省全国影响力的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实施进展缓慢、成果成效不佳的地市责令整改,并根据各地开展情况酌情安排第二年经费。
(三)材料申报。请各地教育部门认真填写《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建设目标、建设计划、实施途径、支持保障(政策举措)、预期成果等,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建设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1)。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各地应按照审核通过后的《建设方案》推动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本地实施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我厅思政处。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可随时报送。
二、组织遴选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确定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遴选推荐15堂、平潭综合实验区遴选推荐8堂、省属中小学每所遴选推荐2堂。
(三)材料申报。课程教学设计和推荐汇总表须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和省属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课程教学设计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2),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组织遴选第三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确定第三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各设区市小初高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小初高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各地各校要注重小初高、城市农村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典型案例的学校,今年不再推荐。
(三)材料申报。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和推荐案例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3),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组织遴选第二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明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二)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报送1个。
(三)材料申报。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特色学校(园)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4),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组织遴选第五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一)主要任务。择优推荐第五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二)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标准申报,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1个。
(三)材料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5),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六、组织遴选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一)主要任务。择优遴选推荐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二)工作要求。具体遴选推荐名额为:福州、泉州各15个,厦门、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1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4个,省属中小学各1个。
(三)材料申报。推荐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审核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我厅思政处(详见附件6),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组织遴选第三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一)主要任务。遴选建设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教育实施有规划、劳动教育条件有保障、劳动教育效果有评价、劳动教育开展有影响的要求组织申报。各设区市最多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材料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我厅将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李艳澜、戴八一,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区建设方案报
送要求
2.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报送要求
3.“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4.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5.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6.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7.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区
建设方案报送要求
附件1-1:方案内容要求
主标题
XX(地区)XXXX(特色区类型)建设方案
(概要)
一、基本概况
基于校情、学情、社情等办学情况对本地区开展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特色区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分析。
二、总体理念
结合新时期德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特色区建设总体理念与思路。
省级“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创新区”要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破解课程理念、目标内容、教学教研、队伍保障、课程评价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打造思政课一体化教育样板,辐射带动全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省级“红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福建红色资源优势,将本地各种红色资源与教育有机结合,开展全域红色研学实践教育,探索红色研学实践新形式,努力打造红色文化铸魂育人品牌,让学生重温红色记忆、追寻红色足迹,赓续红色血脉,确保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省级“两岸研学实践教育先行区”大胆探索两岸研学实践教育融合模式,以研学实践为契机和桥梁,不断加强闽台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两岸文化教育融合发展做贡献。
省级“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区”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的深度和范围,探索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新局面,为各地各校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区”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抓实抓好,加快探索步伐,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综合育人功能,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取得新发展、形成新经验、彰显新效应,在推进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普及和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创新、示范带动的重要作用。
“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要求,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劳动教育的新举措和新机制,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打造带有鲜明福建特色的劳动教育品牌。
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试验区”要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工作,优化课程设计、拓展实践场所、加强师资建设、强化条件保障,切实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带动全省各地形成劳动教育有效推动、蓬勃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建设目标
深入挖掘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改革、研学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家庭教育、劳动教育等内涵理念,充分发挥福建资源优势,突出创新探索,体现“五育并举”,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特色区建设工作目标。
四、建设计划
结合地方教育教学实际和自身特色亮点,列出特色区建设计划进度,注重突出可操作性和可完成性。
五、实施途径
细化特色区建设主要内容,系统阐述本地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和协同等实施途径的实践做法,详略得当,突出特色与重点。
六、支持保障
介绍本地在组织、师资、经费、场地等保障特色区建设工作开展方面的具体政策与现实条件。
七、预期成果
提出特色区建设取得的预期成果。
(内容要求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
附件2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
报送要求
附件2-1
福建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教学设计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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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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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材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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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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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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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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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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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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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理念和基本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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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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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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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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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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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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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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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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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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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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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类型 (只填小学、初中或高中) |
示范课名称 (注:名称要规范完整) |
主讲 老师 |
学历 学位 |
职务 职称 |
任课学科 (注:只填道法或思政) |
联系电话 (手机)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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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小学填报,电子文档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3
“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附件3-1:方案内容要求
主标题
(概要)
一、背景分析
基于对校情、学情、社情等办学情况对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进行研究分析;结合新时期德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学校德育工作具体思路。
二、办学理念
深入挖掘学校办学理念内涵,体现新时期立德树人各项要求。
三、德育工作目标
基于办学理念制定学校德育工作目标,细化学段目标和年级目标,体现年级衔接、螺旋上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德育工作内容
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关于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结合地方教育教学特色和学校自身特点,细化德育工作内容,全面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五、实施途径
系统阐述学校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和协同等德育实施途径的实践做法,详略得当,突出特色与重点。
课程育人要体现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统筹好“德育学科”和“学科德育”;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
文化育人要体现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优化校园环境、营造文化氛围、建设网络文化等,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格调高雅,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
活动育人要展现学校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的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活动,强调活动的整体设计和教育意义,通过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活动、校园节(会)活动、团(队)活动等,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实践育人要体现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紧密结合,通过各类主题实践、研学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劳动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管理育人要体现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举措,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协同育人要体现新时期家校协同育人要求,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构建社会共育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
六、支持保障
介绍学校在组织、师资、经费、场地等保障德育工作开展方面的具体做法。
七、特色实践做法
简要介绍学校德育工作某一方面的特色实践,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情况。
(内容要求供参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完善)
附件3-2
“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 顺序 |
学校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案例题目 |
主要推荐理由 (包括案例主要内容、取得成效、曾获奖励,300-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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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小学填报,汇总表和案例介绍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4
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教育理念,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评选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遴选要求
1.家庭教育典型案例。遴选推荐一批不同区域、职业、学历、城乡、学段学生家长的家庭教育典型案例,介绍家庭教育经验与做法;从家校协同育人角度,开展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家校沟通等经验与做法。案例要确保内容真实,每篇2000字左右,可包含具体事例、动人片段、感言体悟等;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包含文字、图片等形式。
2.家校教育特色学校(园)。(1)坚持正确方向。能够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2)指导服务性强。能够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根据儿童成长发展规律和家长需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亲子实践活动,关注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儿理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管理科学规范。能够做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活动场所、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活动开展、有效果评估,在推动阵地可持续发展、常态化运行和规范化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特色的做法。(4)体现创新引领。能够在实践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及家校社协同共育的有效模式,创新开展工作,在本地区、本系统家庭教育工作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充分,引领创新作用显著。
二、申报数量安排
各设区市择优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各2个,省属中小学各报送1个。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各校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电子版、特色学校(园)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厅思政处。
附件:4-1.家庭教育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4-2.福建省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表
4-3.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
附件4-1
家庭教育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 顺序 |
学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案例题目 |
主要推荐理由 (包括案例的主要内容、取得的成效、曾获奖励。100字以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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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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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小学填报,汇总表和案例介绍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4-2
福建省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申报表
申报学校名称 (务必准确填写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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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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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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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概况 |
学校班级数、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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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概况 |
教师总人数 从事家庭教育教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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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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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经验做法、成果成效(不超过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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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 安排和计划 (不超过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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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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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附件4-3
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 顺序 |
学校 全称 |
学校 类型 |
申报学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生数 |
主要特色 (做法、特色、成效,100字以内)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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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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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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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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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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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小学填报,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5
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地营地申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评选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闽教思〔2018〕9号),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择优推荐福建省第五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范围及条件: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优质资源单位且基本满足《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均可申报。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必须是教育系统所属公办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且基本满足《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规定条件。
- 申报数量安排
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5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各设区市最多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场所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视频短片(不提交视频材料的不参评),连同《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二)场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申报场所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将初审意见和参评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三)设区市教育局审核。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果和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及参评材料报送我厅思政处。
(四)省教育厅评审。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核验,对达到省级建设与服务标准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公布并授牌。
四、报送材料
(一)《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表》。
(三)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
(四)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汇总表(由设区市教育局填报)。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刻录在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艳澜、戴八一,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5-1.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5-2.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5-3.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
地汇总表
附件5-1
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市(县、区、市)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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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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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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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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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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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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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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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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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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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2
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一营地一表)
市(县、区、市)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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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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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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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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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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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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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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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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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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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同时开展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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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就餐保障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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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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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基本医疗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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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接待学生批次 |
|
年度接待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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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与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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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收支情况 |
时间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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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专项资金 |
日常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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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地方(省级及以下)专项 |
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投入 |
事业收入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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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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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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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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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经费来源佐证资料作为附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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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财务管理(含内部控制)制度目录(制度按顺序作为附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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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 2.财产管理制度 3.采购管理制度 …… (能够佐证财务管理规范、日常运转经费有保障的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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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3000至4000字,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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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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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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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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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3
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地营地汇总表
设区市(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基地 |
设区市审核意见 |
营地 |
设区市审核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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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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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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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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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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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 特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
附件6-1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 特色项目申报书
学校或设区市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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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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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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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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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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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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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及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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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 |
劳动实践教育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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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情况 |
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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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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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情况 |
2019年 人次,2020年 人次,2021年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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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展劳动教育经验做法、成果成效(不超过3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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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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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建设方案 (主要是项目建设任务、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及成果转化,2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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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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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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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汇总表
上报单位: (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学校名称 |
项目所在县(市、区)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手机) |
通讯地址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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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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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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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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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中小学填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附件7
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申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选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可供中小学生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实践的农林草地、厂矿企业、服务场所,且基本达到《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1)的均可申报。(注:已授牌为省级及以上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再申报参评)
二、申报数量安排
各设区市最多推荐4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择优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场所自评。申报单位对照《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附1)进行自评,拍摄时长10分钟左右,反映申报单位基础条件、资源课程、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视频短片(不提交视频材料的不参评),连同《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二)场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申报场所材料、视频短片进行审验,并将初审意见和参评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三)设区市教育局审核。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果和报送材料,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并将审核意见及参评材料报送我厅思政处。
(四)省教育厅评审。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核验,对达到省级建设与服务标准的申报单位予以认定公布并授牌。
四、报送材料
(一)《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二)《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三)反映场所整体建设情况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
(四)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由设区市教育局填报)。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请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我厅思政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艳澜、戴八一,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8,邮箱:jygwxcb374@163.com,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7-1.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
7-2.福建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7-3.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汇总表
附件7-1
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试行)
Ⅰ级建设标准及权重 |
Ⅱ级建设标准及权重 |
测评项目描述 |
评分标准 |
1.组织管理 (15分)
|
独立法人 (5分) |
具备法人资质。 |
①有自己的单位名称(1分)和办公场所(1分); ②有独立的财务账户和结算、账目规范(1分); ③有正式的成立或注册文件(1分)和法人证书(1分)。 |
规范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健全,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 |
①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1分)、考核评价制度(1分)、安全管理制度(1分); ②有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各1分,共2分)和工作总结(1分); ③水、电等各种生活保障设施齐全(2分); ④日常经费有预算、运转经费足额(2分)。 |
|
2.设施条件 (30分)
|
基地规模 (10分) |
占地面积20亩以上,能同时接待300名以上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
①占地面积20亩以上(达标的计5分,达80%计3分、达60%计1分); ②有可供300名以上学生听课学习、劳动服务体验、休息的场地,功用齐全、布局合理(3分); ③建筑面积达标,室内场所的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2分)。 |
配套设施(10分) |
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 |
①有供学生开展学农、学工和服务性劳动等劳动场所(根据不同类型配套)(5分); ②配备相应的教学设备或劳动工具、服务用具,包括多媒体教学设施、实验仪器以及基本劳动工具、用具(5分)。 |
|
安全措施(10分) |
坚持安全第一,基地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安全保障责任,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 |
①教学楼、劳动场地、各种设施设备等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3分); ②室内外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实时录像监控,工作正常(3分); ③有安保室并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保人员(2分); ④有一般伤病医务室(周边有定点医院)(2分)。 |
|
3.教学活动 (40分) |
课程设置 (15分)
|
至少有5个适合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课程对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
①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挖掘劳育功能,形成富有特色亮点的劳动教育课程(5分); ②根据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设计不同劳动教育课程,课程育人目标明确,教案完整,实践性体验性强(5分); ③设有小初高劳动教育项目清单,可供学校开展劳动教育选择,基本能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劳动教育多样化需求(5分)。 |
育人导向(15分) |
既注重劳动知识传授、劳动技能培养和劳动实践锻炼,也注重劳动价值观的塑造,充分发挥劳动在树德、增智、健体、育美等方面的教育作用。 |
①采取讲解说明、操作训练、项目实践、考察探究、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强化自立自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5分); ②注重开展探究式、项目化、综合化的劳动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5分); ③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集体劳动为主,以体力劳动为主,注重身心参与、手脑并用,提升育人实效(5分)。 |
|
师资配备 (10分) |
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
①配备能为学生提供讲解、示范和指导的专业教师、辅导员或讲解员等,(4分); ②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具备开展劳动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教学能力强(3分); ③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学习和培训(3分)。
|
|
4.活动成效 (15分)
|
体现公益 (5分) |
坚持公益性,对中小学生开展的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只收取基本费用,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 |
①实施优惠措施,对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只收取基本费用(3分); ②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2分)。 |
活动质量 (10分) |
考察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情况,记录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情况,学时学分完成情况。 |
①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情况,建立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档案(3分); ②学校、学生、家长认可度、满意度达90%以上(5分); ③相关经验做法、成效获得推广、表彰和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分)。 |
附件7-2
福建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市(县、区、市)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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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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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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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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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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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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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类型(学农、学工、服务性劳动) |
学农□;学工□;服务性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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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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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3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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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7-3
各设区市申报“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汇总表
设区市(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基地 |
设区市审核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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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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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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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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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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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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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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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板块 |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国情教育板块;□国防科工板块;□自然生态板块。(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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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为县级基地的时间及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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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行政部门 |
|
正式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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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姓名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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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移动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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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平方米) |
① (占地面积) ② (建筑面积) |
辅导员 或讲解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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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发课程 (课程名称) |
① 、② …… |
已设计线路 (线路名称) |
① 、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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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同时开展活动学生人数 |
|
适宜学生研学活动时长(天) |
|
|||
自评报告 |
参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从基础条件、研学内容、组织保障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撰写,另附在本表后。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泉州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基地名称 |
详细地址 |
所属板块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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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