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鲤教工〔2022〕8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工会关于办理2022年
满70周岁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
根据鲤城区财政局、房委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办理满70周岁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泉鲤政财[2004]84号《关于发放我区部分退
休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
二、申报对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在我
区退休无享受福利分房及享受福利分房但面积不足标准,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退休教职工。
三、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原件复印章。
(一)无享受福利分房的:1、退休批文复印件;2、夫妻双
方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配偶无享受福利分房证明;4、本人1998年10月1日前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5、所在单位出具的《办理发放住房补贴确认书》。6、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二)享受福利分房但面积不足标准的:1、退休批文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房产证复印件或有关房产面积的证明;4、本人1998年10月1日前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5、所在单位出具的《办理发放住房补贴确认书》;6、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1、由所在单位根据调查材料及有关档案,明确对象,通知本人申报;2、由所在单位组织经办人员审核(签章)、汇总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19日至9月23日报送区教育工会汇总办理。
以上通知,请参照去年办理经验抓好落实。
附件: 办理发放住房补贴确认书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工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