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续办的通知
日期:2022-12-02 20:13:39  发布人:fsdqzbgs  浏览量:1423 打印本文

鲤城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续办的通知

 

各街道总工会、各系统工会,相关单位工会

为大力发展职工医疗互助,全面推行线上受理、办理,为患病住院职工提供更加普惠便捷的优质服务。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参加时间

参加2023年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11日,缴费时间截止为2023年1月31日,超过时间缴费视为活动期中断。中断后缴款的,按当年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全额缴费,不再按月缴款,从缴款之日起,实行30天免责期,有效时间截止至2023年1231日。

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100元。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里参加非公企业类的每人每年48元,参加女特病类的每人每年25元。医疗互助周期计算以交款时间为准。

二、非公企业单位参加时间

根据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2023年非公企业单位全年都可以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有效时间为2023年11日至2023年1231日。有效期内缴费,视同连续参加,不影响职工住院补助,超过时间缴费视为活动期中断。中断后缴款的,按当年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全额缴费,不再按月缴款,从缴款之日起,实行30天免责期,有效时间从交款的第二天起计算。

非公企业单位参加非公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参加女特病类每人每年25元。一年一期,从参加单位交足互助金并交齐相关材料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医疗互助周期计算以交款时间为准。

三、全面推行网上工会平台申请办理

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和补助实行线上受理、办理。全区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泉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s://medical.qzszgh.org.cn/)实行线上申请参加,为避免格式问题,参加表格模板请在网页上下载。

《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用人单位电脑端使用手册》、《泉工医助微信小程序用户手册》请在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官网(http://zgh.qzlc.gov.cn/)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查看。

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行线上申请补助,进入“泉工e”公众号、“泉工医助”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补助款将直接转账至申请人的“泉工惠”职工服务卡。

四、有关要求

1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行全面网上参加,请各工会申请参加时先在网上预审名单,通过后上传最终名单。各基层工会需加强对本单位参保人员的把关审核,杜绝各种非本单位人员挂靠行为。

2、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工作,参加2023年度医疗互助活动的单位请注意网上填写正确的发票信息。

3、需后缴费的各系统工会,请先在网上上传好参加名单,待办事处三个工作日内开好电子发票,交款人可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自行打印电子发票。若需加盖区总工会公章的单位请提前拨打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4、请及时通知参加第15期(2021.01.01-2021.12.31)医疗互助的患病住院职工在2022年12月15日前上传补助件至“泉工医助”小程序,逾期将无法进行补助。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22797953  

 

 

2022年11月01日

泉州市鲤城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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