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方案
日期:2020-08-25 08:53:09  发布人:fsdqzjwc  浏览量:95 打印本文

一、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指导思想

1.学分认定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2.学分认定应对学生学习产生激励机制,既要对活动小组产生激励作用,又要反映出小组各成员研究活动的状况。

3.学分认定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应与评价挂钩.

4.学分认定应使学生有补修的机会和信心。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获得与学科不同,学科不及格,并不等于需要从零开始再学,因为学科的学习具有延续性和累积性。但研究性学习主要是以小组的形式开展,一旦被否定,便很难补修,即使补修也需要一个有相当学时的课题才能通过再评定拿到相应学分。这对被否定同学的补修信心是一种打击,补修难以落到实处。

5.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信息。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过程主要由学校组织实施,其学生的研究活动应在“至道管理平台”上实时记录,学分认定由认定小组认定完后录入在至道平台系统。

二、获取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规定

  高中研究性学习共6学分,高中三年,每位学生必须完成2个课题(项目)的研究(设计)活动, 按评价方案拿满6个学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工作,对违规和虚假认定的学分,经查实一律无效并予取消和追究相关责任,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考查。

三、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条件

1.学时保证:每1学分对应18学时,课时分为课内和课外,课内高一到高二四个学期,每周安排一课时,课外以周末和寒暑假为主。

2.学生在“福建师大泉州附中“至道”平台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

(1)符合要求的开题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

(2)详细、完整及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

(3)完善的课题结题材料

3.指导教师在“福师大泉州附中“至道”平台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

(1)对学生开题报告的审核;

(2)对学生活动记录点评及开展研究活动的指导;

(3)对学生结题材料及小组成员表现的点评.

四、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在每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学校初审: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依据有关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合格的研究小组;

3.学校评审及学分认定: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按照《课程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小组成员课程成绩评价表》结合有关材料开展评审活动,签署意见,给出相应学分,公示并发放学分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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