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校本课程的实施是国家赋权学校课程管理的一种新型管理制度,为增强课程的民主性与开放性,提高学校的课程能力,促进校本课程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校本课程管理机制,使课程开发工作更加规范,课程内容更加科学、系统,促进校本课程建设,保证校本课程的质量,学校建立校本课程备案、审议制度,努力开发精品校本课程,服务于学校特色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1. 成立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
组 长:郑忠盛
成 员:纪建灵 陈春红 许友福 蔡育宏 阮宪琛 林斌
苏桂发 李金泉 吴文静 各教研组长 学生代表、社区代表、责任督学
2. 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职责:
审定老师所开发的课程,指导老师修订课程方案。
3. 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义务
(1)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自学校本课程开发理论,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技术。
(2)分析评估学生、学校、社区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课程开发的一手资料,便于指导工作,解决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必须本着以学生发展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地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审定活动,确保校本课程开足课时,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审议程序
1. 在规定期限内以审定小组民主审议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申报书》,并记录书面审议结果。
2.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者反馈审议意见,并督促其修订。
3. 对审议内容要作好详细记载,经过大家讨论、分析、归纳后,确立所开发的课程,并公告审议结果。
第四章 审议基本原则
1. 该课程与学校教育理念及校本课程总体目标的一致性。
2. 与校本课程总体规划的一致性。
3. 课程元素的完整性及元素之间的一致性程度。
4. 目标的陈述、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关于实施与评价的建议等是否规范与可行,所需要的条件或资源是否具备等等。
第五章 审议内容
《校本课程申报书》是教师层面上的具体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设计《校本课程申报书》是教师开发校本课程的主要方面,是学生选课、校本课程实施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1.一般项目的审议:①课程名称能概括课程内容,表述简洁,有吸引力;②课程系列、模块归属正确;③申报人人数符合要求;④课程类型描述准确;⑤课程材料符合课程实际;⑥课时总数、学分设置符合要求;⑦课程来源符合实际;⑧课程内容适合选修对象;⑨班级规模设置合理。
2.课程说明的审议:①能准确概括说明本课程开设的背景、意义和特点;②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③课程说明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3.课程开设背景的审议:①结合当前大的社会背景,说明本门课程相关现状、依据。②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在本门课程发展的相关基础,有哪些资源可以利用,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③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和任课教师自身特点,自身在开设本门课程的优势,预测学生需求。
4.课程目标的审议:①课程目标的总目标要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与学校教学理念及校本课程总体目标一致。②要求写3~5点,恰当、清晰地阐述课程涉及的目标与学习水平,必须全面,包含三个维度。③目标可操作、测量,不能假大空。
5.课程内容的审议:①课程内容(活动)是否围绕课程目标组织,能够促进目标的达成。②课程内容(活动)是否适合授课对象。③课程内容(活动)之间是否相关,并构成知识体系。④课程内容(活动)是否具体,最少要列出章节两级标题。
6.课程实施的审议:①课时计划具体到每一课时,要描述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组织形式)。②考虑课程实施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学校是否能够提供课程要求的条件(场地、设施、材料等)。
7.课程评价的审议:①成绩来源具体,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比例合适。②有明确的记分方式和评价标准,可操作。③评价手段至少两种以上,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六章 其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