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近期表彰奖励2021-2022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请获奖对象根据《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实施办法》,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已经获得2021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的对象除外)。
2. 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申报表》(附件2)和《福建师大泉州附中奖教奖励对象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相关文件、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完当场退回、复印件上请用铅笔写个人名字)交到办公室,《汇总表》(附件3)获奖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回)于9月16日(周五)上午前交到学校办公室。
3.奖励项目五、项目六由个人填写申报。其它项目由相关部门核定申报,16日前直接将汇总表以“处室+奖教”命名发到校办公室邮箱qzswzx@126.com。
4.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见校园网“校园公告”栏。
附件1: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0-2021学年度奖教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2: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0-2021学年度奖教奖励申报表
附件3: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0-2021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汇总表
附件4: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经教育局审定)
【附件1】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2】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申报表.xlsx
【附件3】福建师大泉州附中2021-2022学年度奖教奖励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经教育局审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