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
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各股室: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泉鲤政文〔2005〕28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做好2023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2023年奖教基金的申报项目按《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奖励对象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
2.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由单位汇总填报《2023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lcjy22398537@163.com),连同证书、论文、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7月29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一楼林老师处,联系电话22377008。
3.各校报送的奖励对象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联合审核把关后,提交局务会讨论通过,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2021年教育类)
3.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申报表
4.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